第四章 奴隶契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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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复制能力,隐匿]
“是”
[需要达成条件:和狼笛对话超过2小时——满足条件后自动复制能力]
林修觉得他的复制技能充满了恶趣味。
“所以,请杀了我吧!”狼笛期待的双眼望着林修,像是可怜的小狗狗希望能被满足心愿。
“嗯,金钱的确是必不可少的,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可是万万不能的。”林修手扶着下巴,陷入思索。
“是呀,暗影狼皮可是很珍贵的,冒险家们会把它做成贴身软甲,不仅轻便,防御力也是上等,而暗影狼毛可以织成毛毯,摆在贵族里的待客厅里,是彰显权贵的象征。”
“狼血、狼骨粉末是高等药剂的制作材料,就连我的脑子和眼珠也可以制作成一道绝佳的美食。”狼笛瘫倒在地上,一点力气都使不上了,眼睛却还是充满渴望。
渴望死亡。
毕竟在勇者国度。
有些人生下来就是强者升级的经验值。
比如狼人。
明明同样拥有智慧。
弱小的一方会沦为强者的养分。
丛林法则。
适者生存。
强者为尊。
“难以相信,勇者国度的美食是如何突破人类想象的下限,虽然很好奇,但是我并不打算尝试。”林修扯了扯嘴角。
“而且……我的那里是可以壮阳的绝佳药引哟。”狼笛艰难的低下了头。
“我觉得可以一试,我现在已经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林修的语气充满兴奋。
那磨刀霍霍的眼神,让狼笛下体一凉。
“那请先杀了我吧。”狼笛再次期待的望向林修。
“即使不杀了你,我也一样可以得到药引啊。”林修歪了歪头。
“不会的,你不会这么做的。”狼笛言语中带着几分笃定。
“为什么不会呢?”林修有些好奇。
“因为你和其他人类不一样。”
“展开说说?”
“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着赤裸裸的**,那种感觉就像是究极大色狼看到绝世大美女的果体一样。”
“而你的眼睛里。”
“除了**之外,更多的是好奇。”狼笛眨了眨眼睛。
还有一些多余的同情。
但是狼笛没说出口。
面前的这个弱小的少年,给他的感觉就是一个初入江湖的小白,充满好奇,过度善良。
以狼笛现在的情况,浑身都动不了,陷入被冒险团追杀的绝境,为了避免更多的死亡,他最后的命令是全军撤退,而他牺牲自己换取同伴生还的可能。
第一种结局,他会死在某人的剑下,化为经验值,他浑身上下的各种器官会成为人类的战利品。
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吧。
第二种结局,他会成为某人的奴隶,签署奴隶契约,榨干剩余价值,之后再死去,浑身上下的器官成为人类的战利品。
不,这样可太痛苦了。
“林修先生,请杀了我吧”在林修怀里的狼笛摇了摇尾巴,银色的,毛绒绒的。
万幸他只是个小男孩,抱起来并不是特别费力。
“杀了我这个累赘你就不必辛苦的躲藏冒险团的搜寻了,而且还能获得大量的经验值,以及价值连城的材料哦。”
“小屁孩,烦不烦啊。”
“在我眼里,林修先生更像个小孩哟。”
“过于软弱,这样的人我见过很多,大多都不能活着离开冒险团。”狼笛虚弱的往林修怀里靠了靠,找了个舒服的姿势。
人类。
自私,贪婪,多疑,善妒。
并不代表他们生来就是如此。
而是因为勇者国度的环境所筛选出来的。
唯有如此才能存活得更好,更舒服。
因为适者生存。
在狼笛眼里,一剑杀死自己是林修最好的选择,至于死去后的材料还需要谨慎处理。
若是被其他冒险团发现。
一定会死的。
林修抱着狼笛来到了一处洞穴里躲藏冒险团的追捕。
“有很多冒险团在追捕我,他们会相遇,强大的冒险团会将弱小的吃掉,如果实力相当,那么他们就会默契的转身离开,然后在路上埋伏制造各种陷阱。”狼笛耐心的说着话,仿佛是想满足林修的好奇心。
“总之,当两个冒险团之间相遇,只有两败俱伤或者是一方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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