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悍匪出没 (第2/2页)
先是一个短发微卷、肤色白皙、高鼻梁、眼窝微陷,脖子上挂着十字架的中年男人,刚才的话就是他问出的,而他此刻处在七人的最前方,正用覆着青皮胡须的嘴唇,亲吻着十字架。
而在他的左右,各有三名骑士,一人身背宽刃大刀,古铜色的面容粗犷,此刻想来是天气太过炎热,他将上半身的布袍扯了下来,卷在了腰间,露出半身精悍虬结的肌肉,显得力量感十足。
一人手持弓箭,身材看着不高,面**猾,此刻正玩味儿的笑看着合撒儿,却也露出了他那缺少的门牙。
还有一人瘦高个头,一张马脸面无表情,在马上肩扛一杆长矛,歪头打量着面前的少年。
还有两人长得一模一样,脸上都有麻子,显是一对儿双胞胎,他们每人手里握着一柄铁骨朵,一边轻轻把玩着,一边将有点尖的脑袋歪向同一个方向,好奇的盯着合撒儿看。
还有一人是个身形肥硕的胖子,他挺着一张圆圆的胖脸,手里倒是没有兵刃,只在腰间挂着五六把装在皮革刀鞘里的各色短刀,而他的手中,则握着一杆旗帜,此刻他正呵呵笑着,看向合撒儿。
如果说,这七人的样子合撒儿从未见过的话,那么,那个胖子手中旗帜的大名,他却早有耳闻。
挂两缕白色狐尾,旗面为白底,中间以黑色绘成狼头!
是达尔汉匪帮!又称达尔汉七人众!
达尔汉,又作答剌罕,蒙古语意为自由者、不受管辖者,本为突厥汗国“专统兵马事”的武职官号,后来,随着突厥、回鹘在草原的统治相继崩溃,这一称号遂被草原各部所窃用,已至有今日,像这七个强盗般,以达尔汉为号,名为号称自由自在,不受诸部管辖,实则想抢谁就抢谁的无耻之徒。
合撒儿的心中一紧,双手不由握紧了马缰。
达尔汉匪帮,近两年草原上新进崛起的悍匪,传言他们有七个人,分别来自不同的部落,惯以黑狼头为旗帜,表明像狼一样强悍、冷血、自由自在、不受束缚。
他们纵横东部草原,来去如风,除了像泰赤乌部、克烈部、札答阑部、塔塔儿部等大的部落他们不敢下手外,其余中小部落、氏族、散居牧民,不论贫富,均遭其毒手,他们不分贵贱,只要他们看上的东西,无论是女人、金银器皿、马群、裘皮、鹰鹘等等,他们都会毫无顾忌的抢掠,他们每个人都精悍善战、凶暴异常,他们竖起黑狼头旗帜,表明身份,只要敢在他们面前反抗的人,他们得胜后,非但会抢走自己想要的东西,还会将反抗者全部残忍的屠杀干净,砍下他们的头颅,掀去他们的头盖骨保存起来当酒器,并将没了头盖骨的反抗者头颅系在马尾上,直到脑浆流尽为止。
达尔汉匪帮,以手段极其残忍而臭名昭著、恶名远播,中小部落、氏族以及牧民们惧怕他们的残暴,多数不敢反抗,往往会选择屈服在黑狼头旗下,乖乖的交出财物,以保住性命,但他们内心深处,则将这七人恨得咬牙切齿。
就算是达尔汉匪帮,也休想抢我家的马!
合撒儿咬了咬牙,握紧的指节微微发白,他嘴角微扯,看着为首戴着十字架的男人,轻声道:“天主?哪来的天主?我又凭什么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