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说不出口的爱叫做暗恋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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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晨的故事,该从哪里说起呢?就从他的名字开始吧,陆晨之所以叫做陆晨是因为他爸爸姓陆,妈妈姓陈,二老希望他能够像早晨的太阳一样朝气蓬勃地茁壮成长。陆晨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名字,简单、寓意美好,就和他的家庭一样。陆晨的父母感情很好,据陆晨说,两人从来没有吵过架,但顾渊不太相信,因为陆晨的父母和他的妈妈是高中同学,根据母上大人的说法,那两位是彼此的初恋,从中学时代开始就是同桌,彼此喜欢一直到现在。这中间超过二十年的时间,没有闹过矛盾也太困难了。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长大的陆晨,对爱情的观念也是异常的单纯,他相信从一而终,相信天荒地老,这理应来说是一件好事,就像他早早地认识了王延轶,所以把王延轶认定成了他这一辈子的好朋友,但好巧不巧的是,他喜欢上的第一个女生,是柳卿思。“只要她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我就不会说话了。”这是高一第一次球队集训的时候,陆晨对他们说的话。那个时候,他们几个拿着矿泉水瓶坐在人工草皮上,靠着球门的立柱,看着操场外的林荫大道上,柳卿思的身影渐渐远去。“你这是在给自己创造什么羁绊呢?人机分离十米自动爆炸是吧?不对,应该反过来,人机相距不到十米自动爆炸是吧?”王延轶笑着调侃他。王延轶和陆晨,就像是双生花一样,两人的命运从小就紧紧地缠绕在一起,从认字开始两人就是邻居,一起学习一起玩泥巴,就这么度过了过去十多年的时光。柳卿思对顾渊说过:“那两个人啊,就算是穿一条裤子恐怕还要嫌裤管太宽敞呢。”大概就是这样的关系。陆晨喜欢柳卿思,王延轶一直都知道,从第一天起就知道。和顾渊不同,陆晨的父母从来没有逼迫过他去学习任何才艺:书法、乐器、奥数……课余时间想要做什么,完全遵循陆晨本人的兴趣。也许是因为小的时候看了太多古装剧,陆晨在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头脑发热,跟他爸妈大喊道,我要去学竹笛!陆晨个子高,手指也很长,本就是适合学竹笛的苗子,他爸妈一合计,孩子的兴趣当然要大力支持啊,于是就给他在少年宫报了班,还顺道蛊惑了隔壁王延轶的父母,于是没两天,十岁的陆晨就买了一套基础竹笛屁颠屁颠地去学习了,身后跟着一脸不情愿的王延轶。也就是在那里,陆晨第一次遇见了柳卿思。在每周去上竹笛课的路上,陆晨总是能够看到一个拿着书站在走廊里晒太阳的女孩。从楼梯口上来,他的教室在左边,而女孩的教室在右边,一个向左一个向右,每次,陆晨都只能看到女孩的侧脸。“好看啊!她真的好好看!”每次王延轶和他们描述陆晨当时的语气和表情时,顾渊都会陷入想象的
困难症里。要把一个体态修长的阳光运动少年和几年前那个拖着鼻涕在楼梯上对着几米开外的女生大加称赞的小屁孩捏合在一起,对想象力实在是一个大考验。这还不是最绝的,最绝的是,陆晨单纯的脑子导致他整整三年都没有想到过找个合适的理由向右转。也就是说,他在那三年的每一周里,都只能看一眼柳卿思的侧颜。王延轶还说,这个家伙从第一节课开始就在竹笛课上闹脾气摆烂,而这个并不真正喜欢竹笛的笨蛋,之所以能够一直坚持到现在,最终通过竹笛十级等级考试的全部原因,一直只有一个。柳卿思。柳卿思到底好在哪儿呢?顾渊不太理解为什么陆晨对她这么死心塌地。他能够想到最大的理由大概就是因为柳卿思长得确实很好看,甚至可以说是从小到大他见过最好看的女孩。但容貌是不足以支撑一段长达七年的暗恋的。所以,陆晨对柳卿思的感情到底从何而起,别说顾渊,就算是王延轶也没有一点头绪。最大的问题不是陆晨能坚持多久,而是柳卿思到底会不会做出回应。至少到目前为止,在初次见面过去了整整七年之后,柳卿思还是没有对陆晨表现出一丝一毫特别的情感。不是对待陌生人的那种冷淡和避之不及,但也只是看到了会主动打个招呼而已,这还要大半归功于两人在过去的一年里做同班同学的功劳,也是在那一年里,他得到了来自柳卿思的唯一一件生日礼物——一件银色的星星挂饰。说得真实一些,柳卿思对陆晨的态度还不如对顾渊来得亲昵——她至少不会在看到顾渊和朋友一起从对面走来时低头看书一言不发地擦肩而过,但是对陆晨,这样的事可是发生过好几次了。所以,王延轶和顾渊他们一直劝他趁早放弃。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啊,怎么着也得多换几棵树试试,但一向随和的陆晨在这件事上却固执得吓人。他坚信自己还是有机会的,因为柳卿思一直到现在都没听说过她有喜欢的人。对于陆晨在这方面的强词夺理和自我欺骗,王延轶早就习惯了,顾渊他们也渐渐习以为常,所以,尽管还是不能理解,也慢慢地不再劝他了。没想到,沉默了七年的陆晨,竟然雄起了,要把自己的情感告诉柳卿思。顾渊不知道这是好是坏,不过,看起来无论如何,这段暗恋,终于要有个结果了。但陆晨现在要和他说的却不是这件事。“叶钧他不会又去找陆思瑶的麻烦了吧?”“不是。他永远不会再去找陆思瑶的麻烦了。”陆晨摇了摇头,“叶钧病倒了,上次比赛他之所以没来,就是去被爸妈带到上海治病去了。之前回来了一段时间,前几天又离开了,走之前他给陆思瑶写了一封长信,好像是道歉的话,说是为从前给她添的麻烦感到抱歉之类的。”“病倒了?道歉信…
…呵呵,这家伙。”顾渊笑着摇了摇头,“他得了什么病?”“血癌。”陆晨说。这不是顾渊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只不过之前都是在电视剧或者小说里看到的,像这样发生在身边,还是同龄人的身上,在他心里荡开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死亡,这个词对于十几岁的少年来说,实在是太过遥远,遥远的不真实。据说,年轻人从来不相信自己有一天会老去,即使明知道青春总会远去,但直到它真正离开的那一刻前,他们都会觉得,青春是永恒的。顾渊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只是……不知道叶钧会怎么想。下午,球队训练课解散后,顾渊躺在草皮上仰头看着一碧如洗的天空,脑子里也随之放空,等他坐起来的时候,其他人都已经带着东西走了,只有一个人的包还在。那是个蓝色的球包,孤零零地丢在球网里。只有陆晨和王延轶的包是这种款式的,好像还是他们俩一起买的。顾渊走过去把它捡起来,结果一封信从里面掉了出来。“是陆晨的啊,这个马虎鬼,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掉。”顾渊看了一眼那封信,信封和中午见到的那封一模一样,“真是的,这家伙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给她啊。”顾渊把信封塞回球包,和等在操场门口的池妤打了个招呼,准备吃完饭后再还给陆晨,没想到他刚准备朝池妤走过去,就看到王延轶急急忙忙地跑了过来。看到他手里拿着包,王延轶明显愣了一下。“哟,你怎么回来了,正好,陆晨那头猪把包落在这儿了,你带给他吧。”“好,没问题。”王延轶松了一口气。顾渊把包抛给王延轶,然后大踏步向池妤走去。直到那天晚上顾渊才反应过来,陆晨的球包上一直挂着柳卿思送他的那个银色的星星挂饰,而在那个包上,绝对是没有的。也就是说,那是王延轶的包。那封信,是王延轶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