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不要喜欢我 (第2/2页)
对此,与他朝夕相处的我竟……
丫的爽炸了!
拜托,我要真觉得难过才是脑子瓦特了。他不仅想方设法惹我发火,对我好也只是玩弄猎物的手段,和他人相处更是没教养没礼貌!
三观跟着五官跑的我,早就被小学读过的霸总伤痛文学治好了。
“你在骂我吧?”他直勾勾盯着在心底满嘴跑托马斯小火车的我。
“沈……主人,如果讨厌我请不要碰我,您老的手太高贵!”我一边说一边拉开和他的距离,惹不起我躲总行了吧。
他上前一把揪住我的胳膊,另一只手龙卷风般的摧残我的头发,“我讨厌你,但我偏要碰你。我不仅碰,我还要扯……”
麻酥酥的凉传遍头皮,我只得窝火的任他祸害,本着最后的倔强唬弄道:“我三个月没洗头了哦,主人。”
听我这么说,他不仅嫌弃的收手,还分外抓狂的咧嘴。尽管方法很恶心,但我承认爽到了。
“沈施宁。”一个成熟的大叔音蓦然响起。
我们不约而同往声源张望,虽然只看到空旷破败的小巷,那声音却仍在继续:“别忘了,你别无选择。”
我越听越迷糊,难道是他师父警告他不要退出公会?所以…在巷子另一头拿着喇叭喊话?
“……”沈施宁始终闭眼不说话,似是奋起反抗什么却失败了。他一边不可自控的哆哆嗦嗦,一边痛苦的紧蹙眉头。
“我,绝不会…喜欢…刘九。”他低声呢喃,像有谁在强迫他做自己最抗拒的事。
作为前世仇人,我看得出他对我的喜欢是假,但恨却比24K黄金还纯。
“那就绝对不要喜欢我。”我对上他朦胧的视线,一刻也不曾羞涩的躲闪,“你属于你自己,我也只属于我。”
他像被活生生的抽筋拔骨,只顾蜷缩在地上粗重的残喘,脆弱到碰一下都会一命呜呼。
或许,现在就是我把他交给公会的最佳时机,然而……
连沈修老师都没有向公会报告沈施宁是血族,其他猎人也对他熟视无睹。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早就知道他的身份。但不知什么原因,却把他留在了公会。
就像我,即使在血族入侵期间,原本也已经同意了辞职申请。但仅仅一晚后,公会不仅强制留下我,还让我参加高级血猎任务……
到底,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