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博球比赛 (第2/2页)
“克莱默老师,你是看不起推销员这个职业咯?”罗伊斯问。
“没说过呀!任何职业都是神圣的。”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罗伊斯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请问您觉得伊瓦斯适合什么职业?”
“你怎么又扯上我了?”一旁的伊瓦斯无奈地说。
“反正我觉得他不适合做推销。”
“你说的不错,罗伊斯。在我看来伊瓦斯更适合当一个作家。”克莱默女士说,“作家很安静,而且观察力也不错。”
“可我不喜欢写作呀!”伊瓦斯说,“我不知道些什么。”
“你还不知道些什么?花花草草,山山水水呀,你不是一直在发呆吗?把想象的东西都写出来呀!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罗伊斯好像很有把握。
伊瓦斯还没开口,克莱默女士说,“我觉得罗伊斯说得好,你可以先去尝试。人生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
“而且世事无绝对,任何事情都有峰回路转的时候。”罗伊斯说。
“我真的对写作没有兴趣。”伊瓦斯说,“宁愿成为一名博球运动员,我都不会当作家。”
“菲尼克斯可不是这样想的。”
“那是他,不是我。”伊瓦斯说。
“菲尼克斯去当博球运动员了?”克莱默老师十分惊讶,“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他都在我们面前提过很多次了。他说他要成为像亚维恩·基尼亚斯那样伟大的博球球员。”
克莱默老师说:“这也挺好,菲尼克斯很适合去当博球运动员,他的身体很好、很魁梧,而且跑得还快。”
“而且还傻乎乎的。”伊瓦斯随口一说。
“是有点。”
“为什么这样说他?”克莱默老师问。
“他看到危险就根本不害怕。”伊瓦斯说。
“而且看到危险还往上冲。”罗伊斯附和。
“所以你们就说他傻?”
“班上同学都是这样说他的。”罗伊斯说,“而且以他的能力本来是可以去三十三号人队当青年队员的。”
“结果呢?”
“他选择了最近几年战绩很差的小鸟队。”伊瓦斯说。
“他告诉过你们为什么他会选择小鸟队?”
“他和伊瓦斯一样是小鸟队主力队员卡奈德的粉丝。”罗伊斯说。
“是吗?”克莱默女士饶有兴趣地看着伊瓦斯,“你也喜欢小鸟队?”
“算是,但也还行。”伊瓦斯耸耸肩膀。
“所以说,老哥,你可以考虑成为一名作家。”罗伊斯拍着伊瓦斯的肩膀。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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