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第10章 7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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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相逢,三生有幸】
呃,接头失败,貌似不是“老乡”。
不是楚溪客多心,而是这个小美人看他的眼神确实不太一样,像是认识了很久似的,仿佛看透了一切。
真不是穿书的?
楚溪客正要再问,就听监考官轻咳一声:“作答期间,不得交头接耳。”
他连忙转回身,露出一个老实人的笑。
年轻的监考官不知怎么的红了脸,略显尴尬地把视线转向别处,低声说:“快些吃吧,免得没有时间作答。”
楚溪客这才发现,整个考场只有他和后面的小美人一个啃鸡爪,一个吃鸭脖,其他人都在埋头苦写。
楚溪客连忙把鸭脖丢进嘴里,一边飞快地嚼着,一边唰唰唰写了起来。
这一场只考策论,题目是《大学》中的一句话:“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
这句话结合上下文的意思是:“(治理国家的人)内心真诚地去了解百姓的愿望,即使没有完全切合也距离不远了。”【注】
题目要求根据这句话结合时政展开来谈,说白了就是写一篇八百字以上的议论文。
虽然题目一样,但是每个人的切入点都不同,这也是为什么监考官看到他和后面的小美人说话不会怀疑他们作弊,因为这个时代考的不是八股文,作弊也没用。
比如,有人看到这个题目想到的是家乡的旱情,有人想到的是田亩赋税,楚溪客首先便想到了廊桥美食街。
当初,他修建美食街的初衷就是为了不让东门一条街的摊贩被打为“商贾”,不然孩子会失去在官办学堂读书的资格,更不能考科举。
紧接着,他又想到了奶茶店。
一间小小的奶茶店,不仅能让他自己赚到钱,还能为至少三个人解决就业问题,让三个家庭增加收入,令至少三名孩童接受教育。
长安城一百一十坊(市),哪怕奶茶店只能开上五十个,惠及到的员工就有一百五十人。这还不包括仙草园中种植仙草、熬制原料、负责杂活的帮工,以及几百名跑腿小哥。
这些人因为奶茶店过上更好的生活,有了更多的钱购买粮食、布匹、房屋,被他们照顾生意的那些农民和工匠也就有了更多收入来源。
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这样看来,商业本不该是低贱的,商人的子女也应该有资格接受更好的教育,培养君子之风,这样他们才能反过来为国家做贡献,为百姓谋福利。
综上,商人也是子民中的一部分,了解到他们的诉求,解决他们的问题,也是治理国家的人需要考虑到的。
——写到最后,楚溪客还不忘扣题。
说起来也是幸运吧,按照他的水平,跟这些苦读十几年的学子根本没法比,好在《大学》是他的启蒙读物,被姜纾监督学了整整一年,早就背熟了,也有了很多自己的思考。
再加上钟离东曦这些天带着他反复练习策略格式,揣摩出题者的心思,楚溪客原本的三分水平,此刻竟发挥出了七八分。
不过,也不完全是幸运。他扎根市井的经历,乐于让利的心性,兼济天下的志向,这些才是真正支撑他写出这篇文章的内核。……
楚溪客想说的话越来越多,越写越走心,越写越专注,手里的半截鸭脖没有吃完,散发着鲜香的气味,他却顾不上再啃一口了。
这种状态十分玄妙,仿佛进入了一个无人之境,他能看到的只有眼前的答卷,头脑高速运转着,灵感源源不断地汇于笔端。
直到锣声响起,考试结束,楚溪客才猛然间从那个玄妙的境界脱离出来,这才察觉到手腕酸疼,后背也出了一层汗,只觉得酣畅淋漓。
楚溪客飞奔出考场,迫不及待地想跟钟离东曦分享一下。
没想到,钟离东曦身旁多了一个高大的男人,两个人正愉快地交谈着。
楚溪客头顶的小呆毛顿时警惕地竖起来,举着半截鸭脖就跑了过去:“东曦兄,吃鸭脖吗?”
不等钟离东曦回答,楚溪客就把被他啃剩下、在桌子上放了一个多时辰、又冷又硬还沾了一丢丢墨汁的鸭脖塞进了钟离东曦嘴里。
罚一下钟离东曦,顺便宣告主权,一举两得。楚溪客机智地想着。
钟离东曦纵容着他的小性子,就那么毫无形象地咬着半截鸭脖,抚平他翘起的小呆毛。
楚溪客暗搓搓检查了一下,熏香是平常就在用的,衣裳也是自己喜欢的风格,目光一心一意放在他身上,没有丝毫心虚或心猿意马……
嗯,一级警报暂时解除。
“月余不见,小郎君越发有趣了。”含着笑意的声音响在身侧。
楚溪客扭头一看,这才发现,刚刚和钟离东曦说话的人他也认识,是当初在猎宫帮过他的林一郎!
今日,林一郎没有穿金吾卫的甲胄与头盔,而是束着头发,戴着银冠,穿着套极显身材的红色劲装,如同满身贵气的世家公子一般,难怪他没认出来。
说起来,能被选入金吾卫的,的确十有七八是世家公子。
“确实许久不见林一哥,差点没认出来,是升了官吧,不在平康坊了?”楚溪客连忙扬起笑脸,同时挡住钟离东曦……嘴里的半截鸭脖。
林一郎体贴地装作没有发现楚溪客此刻的尴尬,爽朗一笑:“升官没有,只是回了趟老家,接了个人过来,往后还要麻烦小郎君多多照应。”
楚溪客好奇道:“莫非是林一哥的阿弟?”
“不是。”林一郎笑着摇摇头。
“是。”一个清凌凌的声音插过来。
两个人对视一眼,林一郎唇畔的笑意染上几许宠溺,刚刚走过来的小美人却不满地瞥了他一眼,有些傲娇的样子。
林一郎笑意加深,习惯性地接过他手里的书箱,还软下嗓音解释:“想着去门口迎你的,刚好在这里遇到小郎君,便多聊了两句,可是走累了?”
“乱讲什么,我又不是纸糊的。”
小美人小声埋怨一句,却很是心安理得地把书箱递给他,然后把暗格里那根楚溪客友情赠送的鸡爪拿出来,认认真真啃干净。
林一郎看看钟离东曦手里那半截鸭脖,再看看林淼嘴边的鸡爪,不由笑道:“看来,小郎君跟我家阿淼已经见过了。”
还交换了小零食。
楚溪客也觉得好巧,上千名考生,他就认识了这个额头长着花钿胎记的小美人,没想到居然是林一郎的……呃,阿弟,还是什么?
“未婚妻。”
林一郎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眼神都是柔软的:“我家乡的风俗和长安不太一样,娃娃能顺利活过三岁就要定亲,不限男女。”
楚溪客惊奇道:“这么小就定亲的话,如果长大后反悔了怎么办?”
他纯属好奇,没想到刚好戳中林一郎的痛脚。
林一郎眼含哀怨地看向身旁的林淼,长长一叹:“我也想知道怎么办啊!”
林淼淡定地避开他的目光,对楚溪客道:“与君相逢,三生有幸,我叫林淼。”
楚溪客一下子愣住了。
林淼?!
那个从小山沟走出来的天才少年,只因姜纾在他幼年时救过他一命,便始终坚定地站在主角受身边,助主角受完成大业,稳定政局,藩镇挑衅无人带兵,他便弃笔从戎,一举收复三大重镇!
林淼是唯一活到主角受登基的“主角团”成员,年仅一十岁就被破格提拔为一朝宰辅,却在一年后突然吐血暴毙。
是了是了,《血色皇权》中对林淼的描述是:“身世神秘,貌若天人,雌雄莫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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