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红灯笼 (第2/2页)
疾风劲雨过后便云销雨霁,动静没了,灯又点着了。
恩客走了,又是关门声。
杨西施栓好门回房间睡觉去了。
杨炯从床上轻轻起身,翻墙偷偷跟上这名恩客。入夜已深,街道上除了偶尔的零落灯笼,只余一片漆黑。跟到一个巷口,发现附近没有什么动静,杨炯迅速贴上去,一手掌击恩客的后脑勺,一手揽起他的后腰,把瞬间昏迷的恩客放在靠墙角的屋檐下。
死胖子!想着这个胖子刚从自家出来,杨炯就窝火。本想踢上几脚,想了想,算了,便把胖子的荷包给顺走了。让你这么晚不回家!
估计只是昏迷几个时辰,再者也不在巷子中间,被踩死的可能性也小。杨炯是心安的,离开时大摇大摆,想着马上回去睡觉。早睡早起,杀猪卖肉,要做个快乐的人!
连续五天,都有男子在夜间昏睡在巷子里,有的是被更夫发现,有的是被人踩醒,有的被早起倒的夜香(尿液)淋醒,事态是匪夷所思,迷雾重重。一时间前几年为祸衡州府的那个什么“独龙盗”又被重提,吓得不少百姓一到晚上都不敢出门。
但因为没有出人命,查起来也没什么线索,也没有原告纠缠,官府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装作不知道,仅仅口头让衙役加强巡逻。不过,好在过后也没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了。
杨炯倒是一如既往杀猪卖肉和游泳锻炼,心态是放松的,心情是快乐的。恩客人没死,自己钱多了,都是好的结果。而且,最重要的事,不用再为自己的老妈委屈了!
不过有些倒是有些不好了,那就是杨西施。别人不知道,但杨西施和恩客自个是明白的:有恩客从我这里出去后昏迷,我从杨西施那里出来后就昏迷,虽然莫名其妙,但就是无可辩驳的事实。这些昏迷过的恩客想来想去,没想出个名堂了,只能心里怒骂,“去球,嫖娼也危险了?!”过了些日子,风声也慢慢传了出去,导致杨西施的生意也黄了。性命比一时快活重要,特别是在危险很直接很明显的情况下,恩客们的选择是理性的。不怕昏了头就睡杨西施,可是谁又能不怕?
又过了十来天,杨西施托人叫杨炯过去。再见杨西施,同上回的神采飞扬相比,这回神情显得有些低落。看到杨炯来了,杨西施有些欣喜,正欲开口说话,又止住了,显得有些踌躇。
杨炯等着她说话,平静地注视和期待着,眼睛清澈而明亮。
娘俩相对无言好一会。
“炯儿,肉铺的生意每天能赚多少?”杨西施还是开口了,缓缓问道,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不过,她目无表情,好像有不忍,也有期待。
“这个把月将近赚了一两银子。娘,你不用担心,儿子也大了,应该养娘了,也养得起的!”杨炯故作信心满满状,因为杨西施改变主意。继承了这具身体,就应该继承一切的责任。
“娘决定以后不做这营生了!以后就你养娘了!”杨西施断然说道。对这种拿得起放得下的姿态,杨炯在心里默默点了个赞。
“好!”杨炯也不废话,转身出门把门前的红灯笼取下了(倚门卖笑的暗娼标志),又想了想,估计以后是不会有用的,于是拿到灶房烧掉了。火堆了,红色灯笼的火光更是红艳,宛若盛开的映山红。
回头,杨炯到集市上买了好些米面菜蔬,估摸着够杨西施一个人吃好几天,又在桌上放了些银子,然后才回自己的肉铺。回去的路上,杨炯多少有些高兴,毕竟家里少一个卖肉的也好。自己不怕别人嘲笑,但不忍自家的娘被人指指点点。即使撇开旁人嘲讽不顾,根据后世的学说,性生活的过度缺乏或者过度频繁,对身体健康都不好。作为这一世的生母,杨炯有责任有义务尽全力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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