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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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架这件事。
我自认为是不如白泽的,甚至连那个卖弄风骚的张莹莹都不如。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自己太怂了,总是担忧这个、害怕那个。可是对于白泽来说,这就不是什么问题,别说是他,就连他麾下那些随意跳出来的一个军团士兵都觉得不是问题,更不要说那些武卒、锐士、乌鸦锐士了。这帮家伙在听说白泽要去函谷关打架的消息之后,恨不得人人都争死前去,都以能和他们的偶像一起去打过架为荣。
若你不信,那就去红磨坊看看,只要是默默喝着葡萄酒,而身边围着一帮满脸崇拜目光菜鸟军团战士的家伙,保准就是那次一千对五万活下来的家伙,如今他们都是已经是“冲锋营”的一员了。可是当他们把葡萄酒喝多的时候,原本紧绷的脸上就会泛起大片的红晕,嗓门也会不由自主的大起来。当然,描述那天的战斗的情形,是绝对的重头戏,只把那些菜鸟军团战士震撼的目瞪口呆,恨不得第二天就把十里路的训练拉长到一千里一万里,马上就能选拔上乌鸦锐士,立刻就能跟随他们的偶像去打一架。况且这次揍的还不是普通的战士,而是那个臭名远扬的独眼皇帝。
真是见了鬼了,就这么个人渣都不如的畜生皇帝,怎么能和他们的偶像对打。。。不。。。挨打呢。真是让人懊恼。。。。。。。
而在函谷关,这个自古就号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雄浑要塞。在红月历的初秋,迎来了它历史上的第一次盛世,不是互相攻伐的战争,而是一场决斗。
没错。就是一场决斗。
前秦的皇帝符生对战大汉帝国的白泽。皇帝符生八岁自扎自眼,以血泪示其祖父,十三岁就能力举千金重鼎,十五岁以力博猛虎、山熊为乐,号称有万夫不当之勇。
这段简单摘自地下赌场的介绍,十分潦草,以至于气的典韦和吴起直接就把那些乌鸦锐士摘抄的字条介绍塞进了嘴里。
“厉三,你小子是不是也下了注?”,吴起手打凉棚看着对面黑压压的人群,问着身边洛阳城的守将说道。
“嘿嘿。。。。大人。你没有买吗?你身边的那些家伙可都买了!”
厉三三十来岁,獐目鼠眼的家伙却有着人不可貌相的忠诚,作为吴起中部军团的麾下,同是角斗士出身,对白泽简直崇拜到了极点。据说在一次酒宴上,当这个家伙撅着半桶酒来敬白泽之前,吴起告诉他白泽曾经也和他一样是奴隶,为了苟活,在旷野里面游荡着只为找了口吃的。这货就告诉吴起,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如果白泽有一天么有吃的了,自己就把架起大锅把自己给炖了。
所以那天他举着半桶的白酒,喝了个精光,只是跟白泽说了句,“洛阳城不大,你要是来了,一定告诉我,我要请你吃顿饱饭!”白泽那天喝的也有些多,竟然死死的拥抱了这家伙好一会,说了一句:“认识你是我白泽的荣幸,到时记得一定让我吃饱。”据后来那些八卦的武卒在酒馆喝酒的时候说,那天酒后,厉三大人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嚎啕大哭。。。。。。
是啊。当人遇见和自己命运相同的另外一个人的时候,总会在心中萌生出一丝亲近,如果他们正好彼此真性情,那将擦出更加火热的情感,除了厉三,那些武卒、那些锐士、那些乌鸦锐士。哪一个不是这么想的呢。当白泽带领着那一千普通士兵扛着几十具战死袍泽的尸体走向暴风城的时候,当他们唱起《无衣》的时候,
当白泽在斗技场上救下他们性命的时候,谁又不是这么想的呢?
好比现在总领兵部的吴起、李牧,难道他们比厉三就差吗?不。只会比他更加炽热。
今天,按照白泽的想法,除了少数那些蛋壳大厅的大佬外,只是带了三十个乌鸦锐士、不到两百的冰原卫队。还有一千人的冲锋营,再不让带其他人。吴起却阳奉阴违,他倾巢而出的带了所有能带的军团武卒和锐士,加上厉三在洛阳城里藏的十多万战士。
但凡白泽今天有什么闪失,他们先杀第一波。李牧。常羽。蒙恬。典韦。包括祖虎张一都会把复仇的怒火喷向这个前秦。什么帝国,在白泽的生死面前,屁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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