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九章救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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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琛跟徐有凰的情缘起源于一场美人救英雄。
当年宋琛在执行任务之际受了伤,为徐有凰所救。
在相处过程中,宋琛被徐有凰的善良所感动,对徐有凰产生了情愫,徐有凰也对宋琛芳心暗许。
我初闻此事儿,不由戏谑道:“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啊!你说这大嫂要是长得像我这样儿,大哥还会不会以身相许?”
身边儿的小丫鬟鄙视地白了我一眼,“大爷才不是这样的人。那时大爷眼睛根本就看不见,哪能知道大奶奶长什么样子。大爷可不是图得大奶奶的样貌,而是大奶奶这个人!”
我挑挑眉,“哦,原来当时眼瞎了啊,看来还真是图人啊!”
小丫鬟更激动了,“大奶奶是个好姑娘,救了大爷,没有透露名字,就离开了。幸亏大爷聪慧,送给大奶奶一块儿玉佩作药费。那玉佩上面掺着夜相引,大爷凭此追踪到了大奶奶。”
这桩姻缘老套又狗血。
更老套和狗血的是,其实当时是我救的宋琛!
那一日我不光救了宋琛,还救了赵旭和汪静。
每每想起那日,我恨不得剁掉自己的双手!
泰和二十六年,年仅十五岁的赵旭因不满先帝为其精心挑选的皇后,在订婚当日孤身逃跑了。
先帝察觉太子失踪后,派东厂、西厂、锦衣卫暗中搜寻,命他们毫发无损地带回太子。
三个特务机构的头子接到密旨后,面露兴奋,继而两两相看,互生警惕,皆在心里憋着大招定要先于另外两位同仁带回赵旭。
之所以如此,因为三个机构的职能重叠,都对皇帝负责并且直接听命于皇帝,谁的权力更大全看皇帝更信任哪个机构。
因姜侯爷之故,先帝起初最信任锦衣卫,直至西厂后来居上。
东厂由于从未得到过先帝的看重,屎都吃不上热乎的,先后被锦衣卫和西厂压得喘不过气来,过得十分窝囊。
可赵旭的失踪却是一个新的机会。
先帝本来共有九个儿女,只是在赵旭出生之前,全部离奇地死去。赵旭成了先帝唯一独苗,铁板钉钉未来大统继承人,待他继位后,三个机构将重回同一起跑线。
谁若能取得未来皇帝的信任,谁就能脱颖而出力压其他两大机构。
而此时赵旭年龄小,感情充沛,如今孤身在外,正是容易建立好感的时候。
事关今后吃肉还是吃糠,三大机构从上到下,卯足了劲儿想抢占先机。
西厂资源丰富,锦衣卫底蕴深厚,西厂和锦衣卫几乎在同一时间知道了赵旭的藏身之所。
二者的反应速度也相当快,皆有一小队同时赶往赵旭所在的大昭寺,最终两路人马在距大昭寺外不远的小树林狭路相逢。
为了拨得头筹,双方互不相让,最后干脆以刀剑说话。双方出来的都是精英小队,实力相近,又杀红了眼,两队人马几乎全军覆没,白白便宜了落在后面的东厂。
我刚巧救了赵旭,结果被他倒打一耙,好生体会了一把被碰瓷的心酸。
那时的赵旭身量不高,比我还矮半个头,生得倒是红唇齿白,只是面目骄横,又带着股不耐之意,看着十分讨嫌。
虽说想要替他爹娘好好教育一顿这不识好歹的小屁孩,但见他衣着华贵,姿态傲慢,担心其来头不小,怕给家中惹下祸事,最终忍下了这一口气。
恰巧东厂的刘吉带人来寻赵旭,我才知道眼前趾高气扬的小屁孩就是太子赵旭。
赵旭无法赖掉我救了他,思索了半天,语出惊人:“你我二人既然有了肌肤之亲……”
这都是什么虎狼之词,只是人工呼吸而已,你祖宗赵嘉仪八百年前就已经普及过了好吧!
我听他有以身相许的苗头,浑身不禁打了个寒颤,且不说我能否做到对小孩下手,死后也无颜见赵嘉仪啊。
“本宫便许你个良娣的位置。嗯——你那什么眼神,莫非还想当太子妃?”刚想打消他可怕的念头,赵旭却抢先一步,见我面露嫌弃,鄙夷道:“莫要妄想了,以你的姿色,能成为本宫的良娣,已是祖上积德了,知足吧。”
由于我初到京城,还未感受到皇权的压迫,不知道其实太子良娣还算个不错的位置,至少比宋珩正妻之名强多了……
当时只觉得救命之恩,却以小妾之位相报,皇家的报答方式果真别出心裁,涨姿势了!
我又气又囧,不想与他做无畏纠缠,找了个理由,假意要去跟家人道别,请他到正殿等我。
赵旭大概觉得无人能抗拒太子良娣的诱惑,挥挥手就让我走了,也未曾派人跟着我。
离开他们的视线后,我立刻偷了身香客衣裳换上,稍稍乔装一番,溜到大昭寺后山,随意找了个角落一蹲,躲了起来。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我远远瞧见,换了身衣服的赵旭,气急败坏地从大昭寺出来。
我仗着异能在手,和赵旭的狗腿子玩起了躲猫猫,每次察觉到他们的动静,便提前悄悄躲开。
赵旭一行人搜了半天,找不到我,只得放弃,往回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待他们走后,也沿着他们的方向,慢慢往京城赶,路过一片小树林时,我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
正疑惑间,瞧见徐有凰的家丁驾着马车慌不择路地逃跑,我本想搭个顺风车,马车跑得太快了,没追上。
其实我也不想多管闲事,可谁让我好奇往小树林里多瞅了一眼。
我的金手指尚在,五感强得出奇,稍稍集中了一下精神,就知道里面那堆尸体里有两个活口,再不及时施救,这两人过不了多久就会死在这荒郊野岭。
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终究做不到见死不救。
两个活口的身体素质极佳,那般重的伤,救治不久,便先后醒来。
太监伤得重些,却率先醒来,不顾自己重伤在身,挣扎着起身提刀,欲结果了锦衣卫。
先不说我好不容易才救回了锦衣卫,就凭我跟宋珩的交情,我也不能让太监得逞。
那时我跟宋珩已有过数面之缘,因同为天涯沦落人的缘故,我俩还颇为熟稔。
我虽与宋琛素未谋面,但他兄弟二人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了宋琛。
太监激动之下,伤口崩裂,又见我护着宋琛,只好作罢。由于伤势加重,他动弹不得,半躺在树下恢复体力,我为他包扎时,伤口骇人,血流不止。
他以为自己快死了,或许心有不甘,诉说起了他的来历。
通过他的自言自语,我得知了眼前这个外表秀美,性情凶狠的太监姓汪名静,西厂的无名小卒,父母早已过世,也无亲人在世,只和西厂的同僚有些交情,不过都死在了这场火拼中,有个姓宋的狗东西出手最狠……
那时我落了一遭水,受了些风,清涕不止,嗓子红肿,本不想多言。
只是我的金手指虽然好用,可用久了,有些副作用,其中最令人头疼的便是精神失常,时常控制不了情绪。
他们二人伤得极重,为他们手术之时,心神一刻不敢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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