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报纸带来的灵感 (第2/2页)
最丧心病狂的是,这家伙竟然还将全部犯案过程拍成了小电影,
以便日后自己欣赏。
在后来警方的上门取证中,翻出了大量的特写照片,已经大约五十盒的录像带,还有犯案用的DV机以及相关工具。
随着这些相关证据的披露,全体香江市民无不胆颤。
由于林过运犯案时都是在雨夜,所以又被媒体冠上了雨夜屠夫的绰号。
在后续的审讯中,林过运不止一次披露,他把照片,影象保存下来,就是想让全体市民一起欣赏。
而他本人会肢解和侮辱女尸,也是因为他对解剖学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一点,警方在他家搜出的大量人体医学书籍,足以证明。
林过运也宣称,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是当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
他后面甚至公然嘲讽,表示自己如果不是将照片拿去清洗,香江警方永远都找不到他。
就这样一个变态狂魔,居然会从死刑改为终身监禁。
这样的决定,注定了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是城中热话。
决定了,就拍他了!
沉思片刻之后,李逸就下了决定。
他要开拍,雨夜屠夫!
李逸记得,这个案件在以后不止一次被搬上荧幕。
九零年代的李修闲就拍过,还取得了千万级别的票房。
如果现在把这部片子搬到荧幕上的话,完全可以借助这一股热度。
而且这种纪实式犯罪电影,前几年邵氏也拍过一部名为香港奇案的。
那是一部三段式的犯罪电影,票房还算不错。足以证明香江人对于这种纪实性犯罪片,还是颇为接受的。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现在的李逸来说,这部戏的开拍成本低啊!
场景方面,顶多就照相馆,搭一个警局内景。林过运的家随便找个公屋就可以了。
最重要的,反而是那辆计程车。
而演员方面,一些配角能免则免。这部剧最主要的,就是主角林过运。很多时候都是主角一人的独角戏。
只要男主演技立得住,拍出来就不会有问题。
场面小,演员少,而且自带热度,这绝对是目前最适合开拍的电影了!
吃过晚饭,李逸就躲回自己与表弟的房间。、
凭借着模糊的记忆,结合新闻资料,把剧本重新给写了出来。
李逸不厌其烦的修改,推敲,来来回回地整理了好几遍。
虽然剧本大纲和脉络有现成的,但是台词都要李逸重新组织注解上。
而且作为导演,李逸更是要把其中一个个分镜头都设计出来。
原剧里,一些不合理,不合时宜的地方,都被李逸给拿掉了。
例如最后一个受害者,那个女学生。由于李逸想让嘉玲来出演,所以将其中一些原分镜头都剔除了个遍,更是给角色加了不少戏。
直到黎明时分,李逸才将手中的剧本合上。
他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眼睛,心里暗自盘算。
这部剧一定要成功!
只要票房上了两百万,自己就有资格提出,要洗底,退出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