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 户外运动中的法律适用 (第2/2页)
户外运动,总是要到户外去,到深山中去,安全第一。要做好活动的应急预案,要保障户外运动安全,就要搞好计划,解决掉不确定性。前期踏察线路,后期增加保障并加强救援队救援的建设、培训并在需要时发挥作用。
免责条款及法律适用,都只是为避免事后的责任纠纷、判定与解决。组织者在活动前进行良好的风险防范、风险提示,才是最重要的。
而严格纪律无疑是最有效的规避措施。户外运动要遵守纪律:
1.服从领队安排,遇到分歧可以共同商量解决,但领队有决定权。
2.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守时,严禁迟到;也勿因为自己频繁休息和长时间拍照影响队伍行进速度。
4.禁止私自进行无保护的攀爬和涉水等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
5.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
6.队员严禁超越先导队员或落后于收尾领队。
7.禁止私自生火。
8.注意饮食卫生,预防疾病,进行自我保护。
9.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10.有任何困难或疑问尽快和领队沟通。
11.行动中不乱丢垃圾,不破坏植被,提倡环保。
或许安全注意事项是老生常谈,但也必须年年讲,天天讲,次次讲。唯有安全才可以让户外运动持续发展。
虽然安全问题可防不可控,但生命救援应当是可以实现的。协会有责任和义务建立户外生命救援队,以保障户外运动安全。同时,更有责任和义务向户外人群宣传和培训生命救援的技术和方法及程序,以期首先实现自救。
协会在最早时间就学习并熟知了户外运动风险及法律适用。为以后户外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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