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要头牌 (第2/2页)
“好啊,我最喜欢听故事了。你们这些文人墨客,也最会讲故事了。”
“话说有一户人家,拄着母子二人。一日母亲做了一只母鸡,鸡熟之后,母亲出门了,临走的时候交代小孩看好母鸡,别让其他人偷吃了,而且把门也锁死了。等母亲回来之后,却发现那母鸡不见了,地上留下了鸡骨头。那你说,这鸡,是谁吃了呢?”
玫红抿嘴一笑:“那当然是那小孩吃了,又没有别人。”
“嗯,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母亲也没看到小孩吃鸡,小孩又不承认,你说怎么办?”
玫红捂着嘴、笑着说道:“打啊,那小孩在撒谎,打他一顿,他就会承认了。”
计辰点了点头:“打,嗯,也是个办法。只不过我这人不大喜欢暴力。”
接着计辰眼睛盯着玫红,问道:“那你说,这些天在这畅春园后面那条河里发现的干尸,都是谁干的呢?”
玫红原本还笑着,听到这话,表情慢慢地严肃了起来。
“公子,玫红也有个故事,公子想不想听?”
计辰没有回答,就在那看着玫红。
玫红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月亮。
某年某月某日,一个大富之家有两个小姐,大小姐名叫尔云,二小姐名叫尔雪,两人均待字闺中。
有一日,两位小姐去山中游玩之时,意外救了两个被山匪打劫、掉下山崖的公子。小姐悉心照料,直至两位公子痊愈。也正因这些日子的接触,两位小姐和两位公子暗生情愫。于是禀明父亲,定下婚期。
两位公子以要进京赶考为由,留下定情信物,带上小姐家准备的盘缠,就离开了尔府,前去京城。临走之时,和两位小姐许诺,无论是否高中,都会立即回来,三媒六聘,迎娶两位小姐。
就这样,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两位小姐始终没有等来他们的意中人。
可是有一天夜里,来了一群匪徒,将尔府上下近百口人,全部屠杀殆尽,一把大火,将尔府付之一炬。
后来才知道,两位公子前去赶考,都名列前茅,还成为朝中大官的乘龙快婿。他们自然不想这段往事影响他们的前程,于是安排杀手,杀人灭口。
只是可怜那两位小姐,致死也不知道,害死他们一家的,居然就是他们朝思暮想的好郎君。
“嗯,这两个人确实不是东西,但是冤有头债有主,这和其他人又何干,何苦要滥杀无辜呢?”计辰说道。
“哼,滥杀无辜?这世上薄情寡义的男子太多了,杀一个,就有多少个姑娘少受罪,不好吗?”
计辰略一沉思,然后回道:“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天道循环,终究有他的规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妄图以一己之力,抗衡天道,那也不是明智之举。不如就此收手,各自安好,如何?”
“不行,我要让他们两个,付出代价。我要他们跪在我面前忏悔,我要让他们痛不欲生,我要把他们一点一点,折磨致死。”
“唉,冤冤相报何时了。那那两个人现在那里?”
“一个,是三山城知府何良才,一个,便是这落云县县令乌大元。”
“原来如此!我便是受那乌大元所托,来查明此事的。如果没查清楚,怕是他人头就要落地。”
“我要的就是他人头落地,我就是要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