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遇上一个难缠的小子 (第2/2页)
凯门塞夫再三要求上官剑亮出功夫让他开开眼界。
上官剑推脱不过,只好跟着凯门塞夫来到室外的一片草地上,凯门塞夫指着前方两千米地方悬挂在铁架上一颗拇指大的玻璃球。
听凯利说你有百步穿扬的本事,不如用步枪打前面那颗玻璃球试试,凯门塞夫的话音刚落,一名身材魁梧光头保镖扔给上官剑一只狙击步枪。
他知道凯门塞夫是在试探他的实力,凯门塞夫在日月会摸爬滚打几十年,没有本事的人恐怕是瞧不上的。
要想救出白洁,今晚必需拿出点实力,这点距离在白天没什么问题,不过现在是晚上,灯光照在玻璃球上不停的反照出强光,最考验一个狙击手的眼力。
再说玻璃球在微风吹拂下不断晃来晃去,要想打中玻璃球,不但需要准确的计算出风力的速度,力度。和玻璃球摆动幅度。
上官剑端起狙击步枪,双眼死死的盯着玻璃球。
一秒钟,二秒钟,上官剑心中在默默的计算着,趁着玻璃球摆动幅度最小的时候,他食指快速的扣动扳机,一颗子弹呼啸而出。
啪的一声,只见玻璃碎粒四处飞溅,子弹准确无误的击中玻璃球。
果然是华夏国最出色的军人,凯门塞夫拍手称赞道。
承认,承认,上官剑谦虚的躬躬手,虽然他一向自负,但深知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况且有求于人,自己的态度能谦虚尽量谦虚一些。
小伙子不但枪法不错,做人还很谦虚,牵头不可限量,凯门塞夫朝着上官剑竖起大拇指。
这种水平也叫枪法?不过是我从小玩剩下的,凯门塞夫身后一名金发男子毫不在乎的摇摇头。
在哪里都有杠精,奶奶的,上官剑只想快些救出白洁,不想与人争强好胜。
对于金发男子的挑衅,他微微一笑,朝着金发男子拱拱手,献丑了兄弟,我不过是碰巧而已。
谁知金发男子并不领情,把头一扬,用眼斜着瞄着上官剑,骨子里散发出无比的轻蔑。
这位是我的侄儿约翰,刚从海军陆战队退役,从小练习柔术,忍术,以色列格斗术。。。。。。同时也擅长射击。
凯门塞夫指着身后的男子向上官剑介绍道:
原来是海军陆战队前队员,难怪这么嚣张跋扈。
约翰看了上官剑一眼,从地上捡起一块拇指大小的石头朝空中抛去,然后快速从一名保镖手中拿过一把狙击步枪。
他根本不用瞄准在空中加速上升的石头,只是把手中的狙击步枪往上一抬,一阵枪声响起,还在空中上行的石头被击得粉碎。
约翰望着上官剑,扬了扬额头上的长眉,嘴角微微一翘,那种表情恨不得让人抽他几个大嘴巴。
好枪法,上官剑虽然看不惯约翰的表情,但他的枪法还是让人不得不佩服。
这死金毛今晚是想让我出丑,今晚不把他嚣张气焰压制下去,凯门塞夫从心里肯定会瞧不起自己。
只见上官剑也快速的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快速的扔向空中,手中的步枪微微往上一抬,空中的小石块被击得粉碎。
好枪法,凯凯利率先为上官剑鼓起手掌。
瞎猫碰到死耗子,约翰虽然不再说话,但脸上还是一脸的轻蔑。
死金毛,老子看你还要怎么狂,上官剑再想着约翰接下来会给他出什么难题。
约翰皱了皱眉头,看了看周围在场的人,径直走到一盏路灯下面。
这家伙要干什么?难道想用头撞电杆,上官剑默默的看着约翰的举动。
约翰暗运一口气,一拳击碎路灯外面的玻璃罩,一把扯出里面的电线。
随着一阵点火花四溅,晃得周围的人双眼睁不开。
约翰却丝毫不畏惧这些四处乱溅的火花,扭过头来看了看上官剑,一脸得意的表情,接下来他居然更加疯狂的把火花四溅的电线缠在手臂上,大约半秒钟过去之后才扔掉电线。
这是约翰握紧拳头朝着水池边的一块青石打去,只听啪的一声巨响,二米高的大青石被击得粉碎。
闪电拳?上官剑心中暗惊。
闪电拳他在学校图书馆中从一本书中得知,说世界上一种神秘的拳术。
可以把电充到练习者身上的方式,增加拳法的威力。
听说这种拳术对练习者身体有很高的要求,如果身体要求不达标,别说往自己身上充电,反而会被电流烧成焦尸。
所以说能练习这种拳法的人不过几百分之一。
练成者每充几分钟的电,便可以奔跑如闪电,出手如奔雷,随便隔空一拳挥出就可以把一个体重二百斤的成年人打成焦炭。
连续几个小时的奔跑不知疲倦,想不到约翰能够练出这种闪电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