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 36 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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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新娶的媳妇又是个要讲究的, 吃饭要三盘四碟,穿戴要绫罗金银,反正是一样不能少。
若是桌上稍微清淡了些, 她那脸就立马拉了下来,嘴里说的都竟是些尖酸刻薄的话,有时候还砸点东西, 前面的杂货铺哪怕砌了墙,但也依旧能听着, 倒是给铺子里的人平添了不少饭后闲话。
便是明玥在家中也听到了些风声,不免是想着还在地母庙里的杨氏, 有些替她气不过, 又忍不住说了这宋胡子两句,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早前嫂子那般待他,供得跟那神龛上的菩萨一样, 现在倒好,他自己娶了尊罗刹进来。”
因已到了这盛夏,天气开始炎热起来,巧袖在井里冰了西瓜, 这会儿切成了两半,里头的瓜瓤都用勺子挖了出来, 也不知道哪里弄了些冰垫在瓜皮里,又重新将挖出的瓜瓤堆在上头。
正端上来给明玥和孩子们解暑。
这西瓜虽甜又冰爽,只是可惜属于寒物, 明玥并不敢吃, 所以吃了几小块就和孟婆子说起这闲话。
孟婆子应着, 又说起这琼娘的案子, 宋胡子运气还算好,及时止损了,可怜那何德祥的银钱,要追回来还不知什么年月,更何况银子拿回来了,家却是没了。
不过到底是色字头上一把刀,皆是命中活该了。
围在小竹桌前吃西瓜的煌月不知道什么时候凑过来的,倒是十分清醒,“还是我爷爷说的在理,什么锅就该配什么盖才对,偏他们自己看不清,但凡有些个自知之明,也该明白年轻漂亮的清白姑娘,怎么赶着趟儿要与他们做妾呢?总是要图他们个什么。”
明玥听得这话,有些哭笑不得,“你这个丫头才多大,怎么这口吻跟个大人似的。”
孟婆子却觉得这样没有什么不好,“二姑娘眼睛明镜儿一样,看得清是好事情。瞧这聪明劲儿,以后可了不得。”心里不免是有些可惜,倘若这三位小姐,哪怕有个是儿子的话也好。
所以她也是与那杨氏一般,早早替明玥忧心着,这没个儿子傍身,少不得家里是要纳妾的。
不过眼下这事儿没影子,她也不提,免得叫大家扫兴。
那吃完西瓜,明玥便拿了一本游记,与孩子们读一读。
过了几日,沈煜来了信,只说再有一个月就能归来,明玥掐着手指一算时间,心里不免是有些替他着急,只同沈老爹叹道“他倒是算得好,这一个月后回来刚好有两天准备的时间,就该进考场了,且不说这温书的时间半日抽不出来,怕是到时候准备行李也是匆匆忙忙的,如何能考出好成绩来?白瞎去里头吃那苦头,又是何必。”
沈老爹其实对于沈煜是否能挣回功名没有多大的期望,他由始至终都只希望一家子吃饱穿暖,不要再过以前那种吃了上顿要考虑下顿的苦日子。
所以倒也轻松,不似明玥这样担心,一脸无所谓道“随他去吧,左右考不上,咱如今手里还小有家业,饿不着你们娘几个的。”
明玥心说老爹哪里知道沈煜在这个世界里的命运轨迹,这一次错过了,他这金榜题名又要晚一年了。
但是她担心着,忽然反应过来,若是沈煜不去参加科举,那以后的命运是不是与原著里就截然不同了?那这样就没有什么高门贵女要嫁他了。
自己也不用担心捧着这女主。
可是转头一想,这样的话,只怕家里的生意也不大好做,背后没有什么靠山,也没什么远亲贵戚,只能靠自己出头。
这科举还是要考,就算不为这生意,为了三个女儿将来高一些也不能不考。
商户的女儿,哪里比得过官家小姐尊贵?她可不愿意自己这三个女儿往后总要给人点头哈腰的。
中元节前,杨氏带了一大篮子新鲜的梨过来,明玥瞧她气色好,显然和离后的她过得还是不错的,只是觉得她一直在地母庙里住在,终究不是什么长久之计,便与她提议道“要不来我家里吧。”她这里正打算再雇佣个人回来跟孟婆子搭把手。
杨氏指自己那一篮子梨笑道“你以为我这梨子哪里来的?今儿正是要同你说,我要从庙里搬出去了。”
“搬到何处?”明玥是知晓的,她没亲人在世了,不然宋胡子哪里敢这样欺辱她?所以生怕她叫人骗了。
方听杨氏高兴地解释着“也是巧,前天庙里来了个老人家点七星灯,竟是要替我外祖家那边的人点,我却又不认识她,自是好奇,上前攀谈,才晓得她是我那外祖母的幺妹,十五岁就嫁到隔壁吴州去了,我爹娘都不曾见过她。”梨子正是人家给的。
去年吴州发大水虽是最严重,但老百姓却几乎都活了下来,反而是这澜州又隐瞒不报,延误了朝廷救援赈灾的时机,死了那么多人。
这位幺姨婆家那里地势不好,去年洪水一冲,什么都没了。这不全家就迁移到澜州来,和那西北人也是一样的待遇,有房有地。
她到了这边,只差遣儿孙去打听亲戚故人,晓得早就不在,心里难受,路过这地母庙时想着恰逢要到中元节了,那地府门庭大开,就进来给点七星灯烧些纸钱,还叫他们在下头不用吃苦受罪,然后就遇着了杨氏。
明玥听到此事,也是替杨氏欢喜,但也提醒着她,“不是骗子吧?”
经过宋胡子的事情,杨氏也是长了心眼,“我去衙门那边问过了,确实是,如今他们被安置到下面的大岚镇,我打算与他们一起住了。”对于明玥的好意也十分感激。
明玥听到她这打算,也没强留人,毕竟什么都比不过和自己亲人再一处,加上听杨氏说,她这幺姨婆年纪不小了,正好下面各家都有孩子要照顾,还要顾着地里的庄稼,她去了正好陪在老人身边。
今日也是来同明玥告辞的。
明玥留她吃了晚饭,又送了些衣裳料子给她,“若是得了空,或是住得不快活,便来我这里。”
杨氏听得这话,心头一暖,忍不住回头抱了抱明玥,“你我虽非血亲,我却斗胆拿你做我亲妹子,你这话我记在心里了,只愿你和孩子爹一辈子顺顺当当和和睦睦的。”
她走后,明玥也少了个朋友,只能在家中看看书。
中元节后,今年的秋老虎也来了,这几日尤其热得厉害,院子里的知了吵得人脑子里昏昏沉沉的,沈老爹都没了兴趣上街听书,也没去找自己天桥边的老友们吹牛,就躺在院子里那新置办的摇椅上,一手扇着蒲扇,一面与三个孙女摆他在外听的那些奇闻异事。
孩子嘛,最是喜欢听这种带着些神秘色彩的故事。
但唯独一样不好,三个孩子认得些字,听明玥读的故事也多,那思想也就开拓了,脑子里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所以总是在沈老爹讲得最是尽兴的时候打断他,提出反驳。
就比如现在沈老爹讲那寒门子弟进京赶考,金榜题名又一表人才,所以叫皇帝看中,指给公主做驸马。
可这驸马在家中有妻儿,他却为了攀附权贵,隐瞒了此事,与公主成亲。
但他乡下的妻儿到京城找他,发现他做了驸马后就去衙门告状,刚好遇到一个刚正不阿的大青天。
也是可笑,竟然告成功了,公主成了强抢人夫的恶女,驸马和他原来的妻儿皆大欢喜。
便是最小的耀光听到这公主被贬成庶人的时候就十分不理解,有些生气道“为什么要贬公主?婚是皇帝赐的,公主也一样不知道这状元家中有妻儿。”这个故事给了她一种谁弱谁有理的感觉。
一旁的沈老爹被问得哑口无言,愣了一下才挥着扇子说道“这故事就是这样说的,我老头子哪里晓得?”
那一直沉默的煌月却忽然开口了,“因为天子是不会承认自己有错的,但是这件事情老百姓们都在为那状元的妻儿叫屈,为了平复舆论,免得牵扯到自身,皇帝只能叫自己的女儿吃罪。”
“做皇帝的女儿真倒霉。”耀光听到二姐的话,气呼呼捏着两个小拳头。
她们声音太大,坐在屋檐廊下缝袜子的明玥都听到了,这个故事有些类似自己那个世界的秦香莲。
但她没给孩子们讲过,因此听到孩子们为公主叫屈,是十分意外的,对于煌月一言道破,更是震惊,心说自家这老二到底是个什么玲珑心思?
因此也连忙放下手里的针线走过来。可这会儿沈老爹却是因煌月的话吓得从摇椅上跳起来了,“唉哟我的祖宗们呀,这些话哪里能在青天白日里说。”
煌月和耀光才不觉得她们哪里错的,倒是一旁的灼云见爷爷急得跳脚,耐着性子朝妹妹们劝“爹娘都说,这个世道就是权力至上,所以大家挤破了脑袋也要去挣功名,求个一官半职,真正为民着想的少,想要光宗耀祖纵享荣华富贵的多,到时候还手握权力,也是掌握旁人生死。而皇权为至尊,所以更不要说是那最上头的皇帝了,这样的话以后咱们悄悄在屋子里说就是了。”
明玥顿住了脚步,看着三个女儿眼皮直跳,她发誓她才没和孩子们说过这些,她们哪里听来的?又或是沈煜什么时候在孩子们面前胡说八道了?
这才多大的孩子啊!听听这话该是从她们口中说出来的么?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不是该去扑蝶玩过家家么?
沈老爹就更觉得上火了,见着明玥过来,只朝她道“你看看吧,我就说这些个丫头还小,说话没个轻重,你们两口子还总给她们讲这些乱七八糟的,就不怕祸从口出不是?”
明玥扯了个敷衍的笑容,“爹别急,孩子童言无忌,没事没事,我会与她们叮嘱不要乱说。”
不过也意识到,这孩子教给她来管,就跟那脱缰了的野马一般,像是鹿哥儿和杜子规,他们俩有时候也听自己说些故事,但因在私塾有先生教,晓得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
于是也下定决心,沈煜这一次回来,无论如何也要叫他把给女儿们找先生的事情落实。
这事儿过了几日,铺子那边孙少卿叫八角送了账本过来,沈老爹眼睛不好,看了两页就觉得头昏眼花,只将明玥喊来,“你瞧吧,左右是你们自己的铺子,没道理叫我老头子一把年纪了还要替你们做牛做马。”
他这话像是万般嫌弃又不耐烦,只是待他走后,孟婆子却是高兴地同明玥说道“老奴也是在不少人家待过,那贵的富的都有,却没有见哪家把外面的生意交给内宅娘子来管理的。”
明玥也知道沈老爹这是故意把铺子的账本给自己,这都是老人家的一片苦心。他虽和自己说过,不会让沈煜再纳妾,可是如果沈煜真有那心,他也是拦不住的。
所以才给自己创造了这机会,以后手里捏着铺子的事情,真有妾室上门,也不敢轻看了自己。
因此明玥这心中对沈老爹甚是感激。
她有了这铺子里的账目在手,清闲的时间少了,给孩子们讲故事读书的时间也大大缩短,于是这三个闺女无聊了,就跑到她桌前来。
也是聪明,明玥教过几次,居然就能看懂,只是可惜还是认识的字太少。
但却让明玥再一次震惊,觉得这三个孩子出乎意料地聪明,这要是放到自己那个世界,没准就是少年班的选手了。
这账本对完了,也是到月底,沈煜的商队这个时候也回城了。
只不过可能是因为时常有书信来往,沈煜每次有货物运送来的时候,总给一家子夹带些礼物。
明玥最多的就是那些暖色系的首饰或是粉色系的料子,孩子们就五花八门,吃的玩的学习的都有,沈老爹的就比较单一,好酒与茶叶。
所以就给了一家子一个错觉,沈煜好像没离开多久。
但事实上他这一趟出去,也是好几个月了,从初夏到秋天。人是先去铺子里,在那头忙完了,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往日的晚饭时间。
只不过这一家子还齐刷刷地等着他。
沈煜作为一家之主也是忙,这一趟回来,饭桌上才坐下,便要先了解沈老爹的身体状况。
沈老爹端着大海碗,下面白米饭,上头堆满了菜,小山一般尖尖的,听到沈煜问自己,只举着碗在他眼前晃了晃,“一天三大碗,能吃能睡,好着呢!倒是你怎黑了不少?外头没什么事情吧?我听说你们还遇着山贼了。”
众人一听,目光都聚集到沈煜身上,担忧不已。
沈煜则是一脸风轻云淡,“灾情过后,各处流民都得到了安顿,山上那些也不能全然叫作山贼,绿林好汉还是有几个的,何况人家也不是那混不讲理的。”讲不过的,他们也打不过自己,反正沈煜办事讲究效率,擒贼先擒王。当然一般是先礼后兵。
所以这条商道是稳妥了,下次就能叫他们自个儿去。
他说得是轻松,可越是这样,沈老爹和明玥就越是担心,尤其是看到他整个人瘦了不少,便总觉得在外风餐露宿,必然是没有吃好喝好。
明玥这里就使劲儿给他添汤夹菜。
沈煜又转头看了三个闺女,只觉得果然是自家的骨血,越发长得聪明可爱,胖了许多还长高了不少,十分欢喜。
还问了鹿哥儿和杜子规的功课,如今咋咋呼呼的鹿哥儿聪明劲儿是有的,只是读书写字还是不大上心,因此成绩并不如性格看起来温顺的杜子规。
这吃完饭,孩子们还要缠着沈煜,听他说着一路的见闻,却叫沈老爹给轰走了,自己也唠叨着年纪大了熬不得,要早睡早起。
孟婆子见着光景,跟着巧秀将桌子收了,也去带三位姑娘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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