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咸鱼的第二十六天 (第2/2页)
盘是山瑶族最大、最贵的姓氏之一,族中女子招赘的情形也很普遍,毕竟祖先就是招赘的,传统一直延续。
可惜,再悠久的传统,也不能阻挡利益的侵袭。盘金童有儿有女,依旧面临被族中霸占家产的风险。
白大人熟知各族神话传说、风俗习惯,盘瓠王不止山瑶一支祭拜。
“浦头乙说谎,他的亲兄弟死在陪土司狩猎的途中,他心怀怨恨,才编瞎话污蔑土司。”浦头甲原本被压在一旁,听了这番话,挣扎着要去撕打浦头乙。
“是非公道,自有本官判决。”白大人令差役把这两人压下,问小头人:“追杀盘四妹姐弟,是你家指使的吗?”
“不、不是!”小头人卡了一下,他本想说不知道的。家里什么都没和他说,他以为最差的结果就是白大人仇富怜弱,给他一顿板子。怎么审着审着,真成他家的罪了。
白大人非常游刃有余,仿佛只是例行问话,小头人承认与否,都没关系。
“传三十七号证人。”
之前平平常常的传唤,现在都给人莫大的心理压力,这个号不知编到了多少,之前觉得三十个证人,已经是非常大的手笔了。可看白大人这架势,传到一百三十号仿佛也是理所应当。当年白大人一战成名的案子,审了七天,证人住满整个后衙,调用了驻军才保证秩序。
三十七号证人是去盘家山寨查探的小吏,“浦头甲和浦头乙离开之后,土司并未寻人,若如浦头甲所言是私自行动,为何主家不找人,不捉拿逃奴?因这两人不识字,也没有文书传递。不过小人寻到土司家看门人,可证明浦头甲和浦头乙,确实是奉命出行。”
看来大家的猜测是对的,白大人还有无数的证人等着传唤,他们今天能听到这个案件的结果吗?
“传三十八号证人……”
白大人话音未落,围观人群中挤出一人,他肤色黝黑、穿着黑灰色的瑶族衣饰,腰板挺得笔直,明显不是平头百姓。
“祖父!”小头人的惊呼为众人介绍了他的身份。
“盘大公见过知州大人。”盘土司上前见礼,然后一掀衣袍,跪下道:“我认罪,是我派人追杀盘四妹姐弟。父母死绝,本就该族中接掌产业,我不过依例而行,也安置好了他们姐弟,盘四妹却不依不饶,告到了富宁土司处。到此,我才生了除她之心,若是人人都学她忤逆尊长,我这寨主、族长就当不下去了。”
“你孙儿说依理,你说依例,到底依从的什么道理和例子呢?你们已经入了大齐户籍,就受大齐律法约束。国公大人作为诸族共推大土司,与各族约法三章在前,你们都是起过誓的。”
“按大齐《户婚律》,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夺而嫁之。我云南风俗殊异中原,修订的《户婚律》规定,女方祖父母、父母也可做主妇人婚嫁。你与盘金童虽为同族,早出五服,不论是你,还是你家人,都没有资格过问盘家姐弟婚事。不过,这都是除服之后的事情了,现在盘金童死了还不到一年。”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浦头甲、浦头乙、身死的桑青,均为奴籍,按《斗讼律》主家罚钱,赔给受害主家便可了结。不过盘四妹和盘九童都是良民,盘土司,你虽有土司之名,但并不是官身。在户籍上,也只是良民而已。”
这个很简单,盘大公的小土司换算过去大约和汉人的里长、保长差不多,虽有个“长”字,在乡里是靠威望、血缘维系权威,并没有国家赋予的权力。
“是,我认罪。”盘土司好说话得不正常,小头人看着自己头发花白的祖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主动站出来认罪,不明白他为什么认得这样干脆。
白大人一拍惊堂木,开始宣判:“富宁山瑶族人盘四妹,状告盘大公一家杀人、谋财一案,判决如下。”
“其一,盘金童系意外跌伤而死,非死于谋杀,一行丧葬事宜已备,不再追究。”
“其二,盘金童之妻保里莎为盘大公二儿媳诱骗服毒,按《名例律》判处绞刑,因乃言语诱骗,未亲自动手,减一等,徒二十年,不许赎铜。”
“其三,奴隶浦头甲、浦头乙杀人,以奴杀良民,加一等,绞刑,不予减刑。”
“其四,盘大公为霸占家产,追杀幼童,纵容儿媳逼死人命,判处绞刑。因土司身份,适用化外人减刑,徒十年,不许赎铜,不许家人代罪。”
“其五,盘四妹越级上告,徒三年;谋害其父为诬告,徒二年,按《名例律》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判赎铜十斤,杖三十,不必去衣,不许人观刑。”
“以上,如有不服,可上诉至云南布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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