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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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是幢白色的大楼,不高,平日拥挤不堪,现在车马冷落。荧光照着青壁,零星的小贩,滞留的行客,一位头苍白的老人正一点一点地清扫地上的垃圾。我等了十五分钟,一辆漆黑的奔驰骤然而至,后门打开,走出一位穿风衣的男人。
除了地井盖子不冒烟之外,我怀疑自己走进了《骇客帝国》的某个场景。
我永远可以在人群中一眼认出沥川。他是那么出众,那么独特,不属于这个城市,也不属于我生活的这个世界。
大年三十的夜晚,万家灯火,街道上人迹萧条。我们相对无言,紧紧拥抱。他捧着我的脸,在灯光下细看,说:“你的脸怎么是肿的?”
我爸的手特别重。但这是他第一次打我。他倒是偶尔拿皮带抽过弟弟,抽得他嗷嗷叫。如果我是家长,我觉得打孩子绝对是一种罪恶。可是凡是我认得的人,小时候或多或少都被家长揍过,我只好说,这是一种文化。
“肿了吗?没觉得痛啊。哦,哦,是这样的。路上有个小子想抢我的包,我打了他一拳,他打我一拳。然后我骑车跑了。”我赶紧用手遮住脸。
“青天白日的,演什么武打片嘛。”沥川哼了一声,他不是个容易受骗的人。所幸他不再纠结这个话题,拉开门,让我上车。
“自行车怎么办?这是我弟的。”虽然自行李看上去和奔驰太不合拍,但我也不能就这么扔了吧。
“我来放。”他将满是泥泞的自行车放到汽车的后备箱里。然后钻进后座,递给我手机:“给你姨妈打个电话吧。离家出走,担心你的人一定很多。”
我看了看表,七点刚过,犹豫了一下,拨通了姨妈家的电话。
姨妈大我母亲四岁,她不喜欢小地方,便通过熟人介绍嫁给了我姨父——昆明市机床厂的工人,劳动模范。姨妈年轻的时候,工厂的劳模都是抢手货。嫁给他们除了努力,还需要一些运气。现在国企不景气,劳模也被迫下岗。姨父先养过一阵子狐狸,指望能卖几个钱,没成功。又摆地摊卖皮带和杂志,也没成功。于是干脆提前退休给一家商场当了保安。他尽职尽责,边干边学,节假日跟着一位大哥跑服装,到广州进货,打了一阵下手之后,终于就在那家商场租了一个铺面卖衣服。虽没有财,但维持一家大小的吃穿没问题。何况两个表姐都大了。大表姐敏敏嫁到上海,一年也就回来一两次;二表姐珠珠高中毕业读了夜大,现在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作销售小姐。以前我在个旧的时候,每年姨妈都会回来拜年,看望我们一家,还有舅舅、外公、外婆。每年寒暑假我和弟弟也常去姨妈家过周末。爸爸说,姨妈家里挺困难的,房子小,所以不让我们多打扰。每次去,送上诸多礼物,最多只待一天就走。
电话响了一声,就听见姨妈的声音。
“喂,哪位?”
“姨妈,我是小秋。”
“哎!你这妮子!大年三十跟你爸闹什么,你爸都来好几个电话了。”姨妈披头盖脸地训我,我都能感到她乱飞的唾沫。
“我刚到昆明。敏敏姐回来了?”电话里一片喧闹。
“一家人都来了,还带着豆豆呢。珠珠和她男朋友也在这里。你快过来吧,年饭还没开始吃呢。”
姨妈家就是一室一厅,要挤三家人,怎么睡。我说:“姨妈,还记得明明吗?崔明明?”
“怎么不记得,你的死党嘛。”
崔明明是我的高中同学,死党之一。她爸妈离婚后,妈妈嫁给了昆明市的一个商人。明明也就搬到了昆明。她家房子大,继父跑生意总不在家,我以前每次去姨妈家,都会顺便在她家住几天。
“我这几天住她家里,明天上午来给您拜年。”我平平静静地撒了一个谎。姨妈不知道明明家的电话,“爸要问起我,就说我一切都好,初六回北京。”
“去什么明明家,就在姨妈家住!跟珠珠挤一挤就可以了。”
“已经和明明说好了。我明天过来给您拜年。姨妈,我挂了啊!”
姨妈属于这种人,当事时很糊涂,你只要多给她五秒钟去想,她就会变得格外聪明。我知道我再多说一句话,姨妈就会问明明家的电话号码,那时我就穿帮了。
然后,我拨电话找明明。听见老友的声音,明明一阵尖叫。我面授机宜,三言两语,求她帮我圆谎。一切交待完毕,我收线,转过头去看沥川。
“也许你该在你姨妈家吃年饭。”他说,神情有些落漠,“如果你爸打电话过来,至少可以和他缓和一下。”
“沥川,”我轻轻抚摸他的脸,“这是大年三十。爸爸不要我,姨妈不需要我,而你,孤身到异乡,为了我,从厦门飞北京,从北京飞昆明,我最应该陪的那个人,是你!今晚,就算我爸找到这里,把我大卸八块,我也要和你在一起。你的,明白?”
他幽然地笑了,倚身过来吻我的脸和额头。
“唔,你喝酒了?”我嗅到一丝酒气,还有,他一向冰凉的手,是烫的。
“一点点,啤酒。”
我摸了摸他的额头,滚烫。
“你在烧?多少度?”
“可能有一点,没量过。”他拿开我的手。
我正想说话,汽车驶过一个月亮形的小湖,缓缓停在一座华灯四射的大厦面前。招牌上四个大字:翠湖宾馆。
宾馆的大厅有足球场那么大,四面放着考究的沙,沙背后种着竹子。我一路跟着他上电梯,进了他的房间。那是一个套间,中西合璧,极尽奢华舒适。他替我脱下外套,挂进衣柜。
“是秘书给你订的这家宾馆?”我问。
“是她订的。不过,我也是慕名而来,听说这里的套间设计出自I.M.P之手。”
“I.M.P?”
“贝聿铭老前辈,”他说,“我格外喜欢他的内庭采光,而且,我也喜欢玻璃。”
显然,这句话我听得半懂不懂,他笑了笑,解释:“城市的摩天大楼像一只只空间巨兽,只有玻璃可以把它们藏起来。”
他的办公室里摆着三个21寸的苹果显示屏,另一张桌子上有一幅巨大的设计草图,旁边是几个空空的啤酒瓶。桌下是他的轮椅,碳纤维框架,非常轻便,折叠起来不到十三磅。沥川绘图有时需要坐很长时间,只有坐在这张轮椅上,才不会太累。
我不禁想,每次旅行,他一个人走路都够难的,还要带上这些东西出入机场,是不是格外不方便。
“你的笔记本电脑不够用吗?”我问,“为什么还要这么多的显示器?宾馆连这个都提供?”
“不提供,”他说,“我不喜欢看小的显示屏,这些都是我在这里买的。”
“可是,要是带走的话,岂不是很麻烦?”
“不带走,用完了就捐给宾馆。”
我哑然:“这个……太浪费了吧?”
“不算浪费,如果能用它弄出好的效果图的话。”他眨眨眼,“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工什么,器什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就是这句。”他斜倚墙边,看着我。
“什么时候到的昆明?”
“你爸一骂我,听那架式好像你遇到了麻烦,我第二天就来了。”
“那么,”我说,“你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里,有半个月了?”
“反正我也有很多事要做,很多图要画。住哪里都差不多。”他耸耸肩,表示没什么大不了。
我去洗澡,出来,没衣服换了,只好穿他的衬衣和短裤。趁这当儿他去订了一份晚餐,我狼吞虎咽,一扫而光,都不知道吃的是些什么菜。
“三十晚上,你通常会做些什么?嗯?”他从身后圈手过来吻我。
“吃完年饭,到我外婆家看《春节联欢晚会》。”
“我不喜欢看电视,电视太吵。我们一起读书,好不好?”他文绉绉地说,“我的包里有一本《哈姆雷特》。”
沥川一向不这么酸的啊。这是怎么了。我觉得他的脸很烫,呼吸也很烫,手更烫。于是我说,“什么《哈姆雷特》,瞧你胡言乱语的,一定是烧了。我带你去看医生吧。”
“不看医生,医生有什么看头。你洗完澡好香,我就要看你。”他让我坐在床上,自己拿着毛巾,一缕一缕地替我擦干头。
我抬手去解他的衣扣:“站了那么久,累不累?坐下来吧。”
他按住了我的手。
“怎么了?”
“我身上过敏,长了不少大包。你别看了。”他终于说。
我吓了一跳:“过敏?”
我推开他的手,掀开衬衣。然后,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身上长了很多红色的包,个个有铜钱那么大。除了上身,手臂和腿上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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