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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食记 第67节 (第2/2页)

Tiffany说:“我早就咨询过律师了。包和衣服通常会被认定是恋爱期间的赠予,他很难提出证据的,不用还。”

陈明硕点点头:“倒也是。车子和钻戒还了就行。”

“车子本来也不在我名下。钻戒等他过来要。否则我直接摘下来给他,他硬说没拿到,我不是傻眼了?”

陈明硕有点惊讶。一直以为她很糊涂,没想到她倒也不傻。

Tiffany看他一眼,自嘲道:“当然啦,我们拜金女,钱上可一点都不傻。要不然怎么会找他这种人呢。”

这是那次聚会时,他喝了酒,口无遮拦冒犯了她的话。他略觉不安:“对不起,我当时不知道……”

“不用道歉。你不过是酒后吐真言。你说得没错。他就是不择手段,而我也确实是拜金。只不过我是个失败的拜金女。”

陈明硕尽量公允地说:“成功的男人,在家庭生活上,往往比较强势和任性。”

Tiffany笑出了声:“在家庭生活上比较强势和任性——啧啧啧,有文化的人就是会说话。这弯儿绕的,猛一听还以为是夸他呢。”

陈明硕没好气地说:“否则你要我怎么说?难道直说你想嫁大款就应该做好受气的心理准备?”

Tiffany一怔:“也许你不信——可是我并不是仅仅因为他有钱才喜欢他的。”

“当然,个儿还高,长得也不难看。带出去有面子的很,是不是?”

“对,这些我都承认。不仅如此,他虽然岁数大了点,但没结过婚,也没孩子。父母都早逝,只有个姐姐,根本不敢管他。不折不扣的钻石王老五。可我说的不是这些条件。”

她这样说着,完全没意识到对面坐着的这个男人与顾峰差不多年纪,且离异有娃。而陈明硕被她冒犯次数实在太多,已经彻底放弃了计较的念头。

跟这个性情古怪的女孩根本没法讲理。他干脆埋头吃饭,这样就可以不用说话了。

Tiffany轻轻地说:“我刚认识他的时候,觉得他什么都懂,特别厉害。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用想,都听他安排就行了。”

陈明硕边吃边腹诽:那么喜欢被安排,可以去做他的员工啊。

“可是真在一起了才知道,我他妈简直就像霸总雇的一个长工。每天回家比上班还累,凡事都要看他的脸色。当然他也有对我好的时候。我也试过尽量适应。可我没本事,打不了这份工。”

Tiffany长叹一声:“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又当又立,说得就是我吧。”

陈明硕有点同情。年轻时,人就是这样纠结的。因为还不够了解自己。说到底,她不过是个年轻女孩。

他想安慰她两句。这时她叫来了服务员,要了一个打包的塑料袋,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装了进去。她拿了点现金放在桌子上,是那份小锅米线的钱,说:“好了,陈总,今天谢谢你了。跟你聊了一会儿,我心里舒服多了。我先回去了。”

她拎着塑料袋,推开椅子,转身就往外走。

陈明硕连忙说:“你的包——”

“不要了。你帮我找个垃圾桶扔了吧。”

“我也吃完了。你等一下,我送你回去吧。”

“谢了。我自己坐地铁。”

Tiffany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陈明硕留在座位上,愣了一会儿,看着这个爱马仕包,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先帮她收起来。这么贵重的玩意儿,要扔也得她自己扔。

大男人拎着这么个包怪傻的,他只好也让服务员拿了塑料袋,把爱马仕像剩菜一样打包带走。他车子停得有点远,要沿着湖边,走过一座小桥,再穿过胡同。北京的秋色很美,沿途满是游人。年轻的情侣,带着孩子的父母,结伴而行的老人,形成绵密嘈杂而快乐的人声。他的心情也随之轻快,目光不由自主地一直在看行人,想着如果看到Tiffany,可以让她搭车。

他想着她抓起那个包要扔到水里的样子,真是个不理性的,喜怒无常的女孩儿。有时候糊涂,有时候又挺精明。

回到车里,他看了一眼手机,才看到谭丽莎的回复:不用给我带了,你吃吧。

陈明硕突然就有点心虚。他早就忘了给谭丽莎带吃的。点菜的时候还想着,临走或许可以叫一份鲜花饼带上。给圆圆和谭丽莎一人一份,可居然就给忘得一干二净。

他发了信息过去,问她事情解决得怎样了。信息送达之际,谭丽莎和李泽他们坐在人声鼎沸的商场食档里,没有听见。

两个小时以前,在魏洁的指导下,他们商量好策略,又做了彩排。陆霞弟弟在横店当过几天群演,此刻真情实感,很快就把握住了角色要领。

在派出所的调停室里,大家分别扮演红脸和白脸,上演了一出好戏。陆霞弟弟执拗地表示“俺就是要讨个说法”,又说自己浑身难受。李泽和小伟撇着京腔,讨论着陆霞弟弟的基础疾病。魏洁故意跟派出所的民警闲聊,表明自己身份,给对方造成威压。

对方是横惯了的老手,常来这条街,知道陆霞的弟弟是新来的,又一脸傻气,觉得打了也白打,才这么嚣张。

没想到这外地小保安好像有点根基,一堆本地人陪着,其中还有警察,便有点担心把事情闹大。

一番谈判后,最终得到的数额是三万块钱。除了谭丽莎,所有人都觉得很满意。付了钱,双方签了调解书,事情就算了了。

出了门,陆霞的弟弟忍不住就要咧开嘴笑,可一笑牵动伤口,只得又将表情调成淡定模式。这是他有生以来“挣”得最多的一笔钱。三万块!

李泽他们看事情结束,就表示要告辞。

陆霞便犹豫要不要请大家吃饭。该请客的,可她拿不准该吃什么。她平时生活极为节俭,在外吃饭如同割肉,请客更是自古以来没有过,故而纠结万分。有经验的人知道这时候比较适合年轻化的时髦馆子,看起来有趣,又不太贵。可如同所有吝啬的穷人一样,陆霞对请客之道缺乏研究。请便宜了怕得罪人,请太贵了又“亏了”。甚至她还会偷偷地计较,比如,李泽其实也没什么作用。但多了他,就要多请一个人。

这时谭丽莎对她说:“小霞,你送你弟回宿舍吧,我带他们去吃饭。”

陆霞暗暗松了口气。她小声说:“那你回头把钱数告诉我。”

莎莎替她决定请什么,那倒也轻松,照单付钱就是。只是若让她自己做决定,就会陷入怀疑因为不懂行而花多了钱的痛苦。

大家分头行动,谭丽莎想起陈明硕本来要带她去吃云南菜,就说:“要不就去吃云南菜吧。”

李泽说:“你想吃米线?那去我发小那儿吧。就上次那个商场里。”

谭丽莎说:“那多不好意思,还是找个餐厅吧。”

小伟说:“嗨,都自己人,甭瞎客气了。那家你还没吃过呢吧?特好吃。走吧,一起去。也帮衬他们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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