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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第12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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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进门以后,澜卿给它起了个新名字叫王守财,很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只是对姓王这件事,方婉之还是有些不太理解的。

依照他对待王守财养儿子似的架势,她一直以为它会跟着它爹姓澜的。

而且,这世间流浪的猫多了去了,澜卿连人都不怜悯,怎么会对一只猫这么情有独钟。

王守财最近难得几天愿意让澜卿抱着,以至于他的心情不错,也愿意跟方婉之分享。坐在床沿伸手一拉抽屉,抱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布老虎。

“你瞧瞧,王守财像不像它?”

说实话,那个做工实在算不得好的。可以想见,做这只布老虎的人,于女红一事上也是个半吊子,并不比方婉之强上多少。

灰灰白白的布料,跟王守财确实有几分相像,尤其是猫脸上的那一小片灰,位置大小都一模一样。只是好端端的老虎绣成了猫样,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

布老布的年头有些久了,料子也一般,虎头的地方最旧,应该是时常被人抱着抚摸的样子。

方婉之的视线在澜卿和布老虎之间徘徊了一圈,觉得这东西很有可能是他枕边爱物,晚间抱着睡觉用的。

心底对他二十七岁的年龄越发质疑,又兼之长了那么嫩的一张脸。总觉得他是在唬她。

澜卿指着虎头上的王字说。

“王大壮姓王,王守财长得那么像它弟弟,自然也要姓王。”

方婉之呐呐的看着眼前的王大壮,怎么看也没看出来这猫似的老虎哪里壮了。

“这名儿,也是你起的?”

皮皮才应该叫大壮。

澜卿低头抚摸着王大壮的脊背。

“是我娘取的,她说老虎要起这样的名字才气派。”

☆、第十四章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方婉之想,这布老虎应该也是出自他娘的手艺吧。她有心夸夸老夫人的绣工,又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说话。又觉得这位夫人实在可爱,便笑着说。

“那你该带王守财给你娘看看,它们两长得真像。”

澜卿的手下不停,看着手里的布老虎左右抛了两下。

“恩,是该让她看看。”便没有下文了。

方婉之只当他不愿意对她提及家人,便也笑笑没再问下去。

她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王守财确实出现在了老夫人的面前,胸前带着一朵鲜艳小红花。她陪着他,他抱着王大壮,站在老夫人的坟前说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话。

她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这只布老虎是老夫人去世前强撑着做好的。她想要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一件亲手做的玩具,她说:“喻儿,娘的这只老虎是独一无二的,你将来找的媳妇也要独一无二。”

那个午后,九岁的连喻抱着独一无二的布老虎,静静的陪着娘亲走完了最后一程。二十七岁时,他遇到了独一无二的王守财,觉得真开心,像是娘送给他的东西突然之间活了一样,他想养着它,就像王大壮一样,固执的认为这个东西是娘亲给他的另一个馈赠。同年,他也遇上了独一无二的方婉之,牵牵绊绊许多年,也是上天的另一种厚赐。

这自然是后话了。

就说现在的王守财吧,没进门之前就是个傲娇至极的货,进门之后因着澜卿的宠溺越发的一发不可收拾。

猫爪子长了,就专挑金贵的木头练。给它剪了吧,它就发了疯似的蓄着满眼的眼泪在眼眶里含着,气的澜卿心疼之余又狠不下心揍它,索性将屋里的东西全换成了不怎么讲究的寻常摆设,终日对着一堆挂着划痕的老古董唉声叹气。

每逢这时,方婉之都忍不住偷笑。觉得多了个王守财也挺好的,倒是能板一板这人骄奢的性子。作画之于,看着受气的澜卿成为了比之八卦还要吸引她的又一人生乐事。

只不过他最近似乎很忙,已经许久没有派车来接过她了。

大堰三十二年春,同琉球的战争再次打响。

几次三番被蛮夷进犯的关口满目疮痍,刘元帝盛怒之下调回驻守关外的老将岳深,拨足了丰沛的粮草和军需让他带兵直捣琉球边关驻地。

一场大战在硝烟弥漫中正式拉开,朝中官员也因着这一战胆战心惊的观察局势,对于刘元帝终日板着的一张老脸也越发揣了小心。私下里的那些小动作也不敢动了,生怕哪天在他气儿不顺的时候被查了水表,得不偿失。

连喻自是不怕被查的,但是在这个当口,少不得也学着老东西们的样子大打官腔,油滑的像一头狐狸。

他是文臣,但是上过战场,也带过兵,只是模样生的儒生气,总会让人忘了,三年前撒拉尔山脉那场同蛮夷的战事打的有多么漂亮。

岳深是老将,但是并不居功自傲,虽说年长了连喻五岁,却很愿意听从他给出的一些意见。

临行前,他毫不犹豫的接受了连喻送给他的方阵图,战事刚一拉开便传出了捷报。

他在折子上直截了当的告诉皇帝陛下,之所以此战可以打得如此得心应手,全因仰仗连尚书的妙计和将士们的英勇。洋洋洒洒的一封折子,看的刘元帝心花怒放,早朝之时拍着大腿很是夸赞了连喻一番,还赏赐了一件藏青色的蟒袍和黄马褂。

连阁老挺嫩的一张脸,装在一身精致华贵又老气横秋的蟒袍里,虽没什么违和,到底有些小孩儿偷穿了大人衣服的样子。

他觉得不伦不类,周遭的赞扬之声却是呼的山响,外头的应酬也是变着花样的层出不穷。

他向来是不会拒绝这些应酬的,一则,为官之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忌讳孤家寡人,认同也好,不认同也罢,饭局这种东西还是不能推的太多的。二则,他对食物也并不是很挑剔,偶尔也喜欢热闹,看着一张张曲艺奉承的脸,也习惯了。

纵观连阁老的小半生,十七岁中状元,二十二岁做侍郎,二十七岁成了尚书。性子真是极适合做官的,油滑,狡黠,有手腕。官场里摸爬滚打了三十年的人精都不如他算盘打的稳。

老百姓总觉得,好官,就应该两袖清风。连喻在他们眼里不算好官,官声在民间和朝堂都不算好。或者他刚刚惩治了一个贪官,转脸又做了件不着调的事儿坑了清官,就比如前些时日护着陈王赶走了老将曾佳那件事儿,即便送了银子,老百姓也觉得他是在猫哭耗子。

连喻却从不在意这些。

就像即便他做的再多,外界对他的称赞永远离不开他了不得的身家背景一样。

人家有个好爹,又有个封王的爷爷,即便没什么本事也能坐到这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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