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第2/2页)
然而,睡梦中的惊愕与非打即骂的拳头,使她想到恶魔般的丈夫和魔鬼般的生活。
可心和于沙都在企业上班,经人介绍,她和于沙结了婚。婚后于沙不管家和爱玩的天性终于显露出来。除了上班,回家吃完晚饭,嘴巴子一抹,就到别人家玩儿去。家里的事情他从不过问,也不亲近自己的女儿,更不用说如何对待可心了。每晚他都在夜半三更的时候回来,进屋总是没有好气儿,把熟睡的可心吵醒,让她做这个、干那个。赢的时候趾高气扬,派遣可心买的东西,第二天如果没有兑现,轻则一顿骂,重则就是巴掌撇子。更可气的是,一次在外面输大了,进屋就把身怀六甲的可心从炕上拽起来,不容分说的,把进屋时随手拿的菜刀,卡到可心的脖子上,并声嘶力竭的说:“拿一一钱一一来。”
那年月,一个上班的年轻人月工资也不多。去了养家养孩子的费用,哪还有闲钱玩儿去?况且,自从可心和于沙结婚,他就没有往家里放过钱。在家里揭不开锅的时候,他竟让可心自己掂掇钱。家里没钱的时候,可心问他的工资,他不但不给,而且还大喊大叫。整夜泡在玩耍中的他半夜回来,多半是非打即骂。每天晚上,可心都在胆战心惊中度过,结果她患上了贫血失眠症。更有甚的是,于沙每次打了可心,还要向他母亲说起,他母亲却说:“年轻的时候不管……”回来于沙又把他母亲说的话学给可心,以此来压制可心。可心记得婆婆的话,“你不会让着他点儿。”
长期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身体、精神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摧残,以至于女儿出生时和她一样,瘦成大头儿人。孩子生下来可心就没有奶。让他拿钱给孩子买袋奶粉,他都不肯。她看着可怜的孩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想到了轻生,不能活受罪了。当她看到嗷嗷待哺的女儿,又有了强烈的求生欲望。她擦干眼泪,孩子还没有满月,她抱着孩子就回了娘家……可是父母却坚信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她只有默默的忍受。
在女儿四岁那年,于沙在省城工作的同学,回老家省亲时,找到从小玩到大的于沙。俩人在酒馆叙了一天的旧,第二天再下饭馆子时与人发生口角,结果打在了一起。因为于沙俩人出手太重,把对方打成轻伤。他的同学看事情不妙当场跑掉,于沙被公安局拘留。使可心不明白的是,对方的住院费,赔偿费和于沙被拘的费用,都是那个同学拿的。当于沙从拘留所出来,独自呆在家里的时候,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三顿饭三顿酒,喝了吃,吃了睡,晚上也不出去玩儿了。有时候他的牌友来找,他让可心隔着墙告诉他们。单位派人来找连续几天不上班的于沙,他在炕上蒙着大被避而不见。可心只好向来人说:病好了就上班。可心见于沙有所改变,就和他说:孩子大了,己经懂事了,要改掉以前的毛病,好好生活……于沙横眉怒目的说:“闭嘴。”再后来,可心壮着胆子问于沙,同学为什么替他花那些费用,于沙到底也没说是咋回事。于沙在家一连呆了几天,他的同学从省城汇来一百元钱并让于沙把钱留在家里。至此,可心和于沙结婚以来第一次见到他的钱。也是第一次见他这么循规蹈矩。他像抓住救命的稻草,忙不迭地去找这位同学。
在外的前三年,过年时,于沙都邋里邋遢的回来,住过几天就不辞而别。让人唏嘘不已的是,在这三年里,他没有往家里寄过钱、物,就是过年回来也没有给孩子买点礼物。况且,在这三年三次的回家中,他都睡在父母的屋里。从第四年开始到以后漫长的日子里,过年也不见他回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着于沙。几年的杳无音信,可心和女儿搬离了于沙父母的房屋。毕竟她没有和于沙离婚,可心和于沙两个明事理的哥哥说了自己的想法,希望他们能出面找找于沙。可是,到女儿结婚的前半年,可心委托女儿和女婿起诉和于沙离婚。法院受理后,在《法院报》上发布公告,三个月后,仍然没有于沙的消息。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判他们离婚。
(可心和于沙的两个哥哥说了以后,于家也正打算找于沙,为的是了却七十多岁父母的期盼。他们来到于沙同学工作居住的城市。按照地址和知情人提供的线索,但是最终都无果。后来他们把主要线索放到于沙的同学身上,因为他们哥俩和这位同学也是玩儿伴儿,他们同在一个院儿长大。而查找的时候才发现,他这位同学也去向不明。单位信息显示,几年前在单位辞职。至于到哪儿去,在哪儿落脚,干什么一概不祥。哥俩也到他居住的地方找过,邻居告诉他们,早就不在这儿住了。又隔了一年,哥俩找到当地的派出所,均未找到,这样的一个结果。或许,是没有告诉可心和她女儿的原因吧?)
伍三是个胸无城府的人,他把多年的倾心与牵挂付诸行动,每次可心都感觉到爱的力量。当伍三向她求婚时,她惊喜万分。尽管这么多年的心属有了结果;尽管她早已成竹在胸,但是在她和所爱的人抱在一起的时候,她还是流下了热泪。伍三捧着可心的脸,为她擦拭着幸福的眼泪。于是,伍三和可心给女儿、女婿筹办了婚礼。与此同时,他俩的婚期也提上了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