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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傻女春福 第8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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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生叹了口气:“谁知道呢?这一家子也是个让人头疼的,季二叔和他媳妇是个不讲理的,季亮刚过继过去就逼得三叔家不许和他们来往,这会儿八成不知打了什么算盘。咱们不好插手,你一会儿去村里告诉人们一声,就说季成家里遭贼了让大伙也主意点,我就不不信季二叔真不要那张老脸了。”

“成!我一会儿就去,季成是咱家的恩人说来应该是咱们好好谢谢人家,明儿我把剩的半筐子鸡蛋给带去,也算是道喜了,往后有事咱们多帮衬着点他们就是了。你说季二叔做的是什么事,怎么这么不上道呢?亲戚间还闹成这个样子,我当初也是糊涂了还想劝着季成和他们家来往,亏得没来往,不然还真光明正大的进去抢了。”连生嫂去外面洗了手直接走了。

春福走到季成用来藏钱的地方看了一眼东西都好端端在里面摆着,想来二叔他们没发现这里,心里也踏实了些。

季成回来后将屋子里的东西重新收拾了一遍,叮嘱让春福在家里待着他一会儿就回来,在外面拿着屠夫给了骨头就走了,春福有点惋惜,那骨头能熬汤补身体,这人就这么给拿走了,也不说做什么去。

春福蹲在地上逗弄小鸡仔,它们好奇地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春福就跟在身后不时的摸摸它们毛茸茸的毛,心都觉得被填满了。突然院子里传来一阵细微的低吟声,有怯懦还有好奇,春福急急跑出去,见季成手里抱着只小狗,许是见了两个生人有点害怕,蜷着尾巴叫唤。

季成心里其实已经想到是谁,只是没有证据没法下手,若是被他给逮住别怪他不客气。二叔当初嫌他们家累赘不愿意来往,现在打起他娘的宝贝了,真是痴心妄想。

“从项城叔家捉回来的,正好陪你玩,肚子饿了吧?我去菜地里摘菜做饭,你带它回屋玩。”

狗耳朵灵敏,但凡有个什么动静也能听到,这样也能安心些。

春福其实不想吃季成做的盐水煮青菜和馍,可是家里除了这个也没别的吃的,她真不知道这个男人这几年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心里又忍不住开始急,她比谁都想让他过好日子,让那些轻视他们两人的人都灰头土脸。

只是没想到天才刚擦黑季成家进贼的事儿就传遍了整个村子,季亮忙完地里的活回家路上听人们这么说,当即沉了脸,气冲冲地回家对着和娘说话的爹抱怨道:“爹,我早就说别做那掉价的事儿,您偏不听。幸亏没人看见咱们爷俩,我听人们骂那贼脸上臊得慌,以后您自个儿去,我可丢不起这人。”

季二叔顿时就来了火气,这混小子当他愿意做这偷鸡摸狗的勾当?要不是为了季坤的一条命何至于此?心里越气手下就没个轻重,抓起一边的擀面杖就朝着季亮身上招呼,闷响声听得人耳朵都跟着跳。

自己的男人自己疼,巧云赶紧拉着季母的胳膊哀求:“娘,您快劝着爹,这是要打死季亮啊。爹快停手啊,他明天出去怎么见人啊?”

总归不是自己身上掉的肉不心疼,季母白了她一眼:“我看该打,他刚才说的那是人话吗?季坤是他大哥,他不想办法是怎么着?让人把季坤打死?他好不容易从边关捡了条命回来,最后没想到连自己的弟弟也指望不上,真是让人心寒,这种不孝顺又不懂敬重兄长的活该被打。你还不去做饭?让你爹饿肚子?我们还没死呢,你就想苛待我们了?”

巧云看着自己的男人被爹打的都出血痕了,心里委屈又心疼,爹做事不光明怎么能把事情赖在季亮头上?这个家里的老的就没个讲理的,要是季坤回来,他们眼里肯定就没自家两口子了,指不定要怎么对待他们两。

这一晚上他们没让季亮吃晚饭说让他反醒错误,巧云一肚子气,趁他们睡了开小灶给季亮煮了面还加了颗鸡蛋,端到炕边,气愤道:“季亮,虽说孝敬老的咱们应该,可咱也不能让他们欺负。大哥还没回来,他们就变了调子,要是回来了怎么办?他在外面能惹那么大的事想着也不是什么好人,回来了好吃懒做靠咱两伺候他们三?季亮,我还想能站着喘口气。”

季亮身上火辣辣的疼,他心里也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是爹娘以前很疼他,也许是被失而复得的喜悦冲昏了头,等季坤回来就好了,他费力地爬起来端着碗狼吞虎咽,在地里干了那么久的活饿到现在连肚子都快造反了,吃完了舔舔唇:“快别说了,以后当着爹娘的面不要说这些话免得挨骂。还是你懂得心疼人,收拾了早点睡吧,明儿还要干活。”

季成睡不着,辗转反侧发出的窸窣声让春福也睡不踏实,他们之间隔出一道不宽的距离,他一直守着他的固执不逾越一步。春福有些讨厌这个男人把什么话都藏在心里,因为她不懂所以就可以闭嘴不说吗?她突然有些气,腾地坐起身来。

季成讶异地也跟着坐起来,关心道:“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起来了?”

她伸手向他扑过去紧紧地抱着他,他身上的火热,裸着上半身,肌肉强劲有力,而她不过穿着一件小衣,轻薄又凉爽,她的靠近让季成心里被排挤到角落的渴望腾地跳跃起来,没有了束缚竟有壮大占据一切的势头。

黑夜中他的呼吸急促喘息声重,指腹间所触及到的皮肤细嫩滑手,像是上等的丝绢让人爱不释手,他觉得心里的最后一道堤坝就要被热潮推翻,他使出全身的力气想要将她推开,可她却抱的更紧,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更让他无法呼吸。

*的炙热让他的理智被烧毁,他想他们是夫妻这种事最为平常不过,他将春福的身子抬高了些轻轻探上那张小口,她唔了声,像个听话的孩子任他为所欲为。

季成正想继续往下,她用力推开他,认真地说:“喘不上气,快要死了,为什么他们还抱那么紧。”

季成只觉得像被人从头浇了盆冷水,一切的火戛然而止,他扶着额头叹息:“你还是看了,乖,别管那个,赶紧睡觉吧。”

她依旧坐在他身上,动了动:“你为什么亲我?”

季成喉头一紧,黑暗中一张脸红的滴血,他怎么能说他那是本能?支支吾吾道:“因为……喜欢你,让你快点睡觉。”

春福听他的瞎话觉得好笑又温暖,当即从他身上爬下来回倒自己被子里:“我困了。”

坐在那里一脸苦笑的季成完全不知道,春福的嘴角翘得老高,脸上全是戏谑的笑。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这一夜如火般煎熬,初时的满腹忧思都随着身边人绵延起伏的呼吸不知去往何处。月光漫漫,像披了层薄纱朦胧而缠绵,一如他的心像柔波潋滟的寂海被人突然闯入激起一圈涟漪。

以至于向来爱赖床地春福醒来看到身边的男人有片刻怔忪,他听到身边响动才睁开眼,眼圈泛着乌青,连他也不知道昨夜什么时候睡着的,浑身酸乏无力,挣扎着起身,春福已经自己穿好衣裳,眨着圆溜地干净大眼看他,突然她倾过身来有模有样地在他嘴角亲了下,无辜地说:“昨天太困忘了说,我也喜欢你,让你快点睡觉。”

春福知道这个男人昨儿晚上应该被折磨了一晚上,此时更被撩拨得僵了身子,心里有几分愧疚,跳下炕端了洗脸水进来,催促着:“快洗脸,鸡、狗、春福都快饿死了。”

季成无奈失笑,她娇婉的侧颜如梨花白皙无暇,饱满小巧的粉色的耳垂依稀看得见有耳洞。东坡村的姑娘们很小就被穿了耳洞,春福也没什么首饰带已经长住了。见她还穿着连生嫂送的衣裳,柔声道:“新衣裳我给你洗过了,你去看干了没,干了换上,今儿有客人来,听话。”

春福“哦”了声,听话地出去,见着都干了挑了一件淡粉色的去旁边屋子换上,这时候天都亮了,她可不想在他眼前脱衣服。

季成闭眼勾了勾唇角,而后将被子叠了,就着春福端进来的水洗了把脸,去外面漱口,往小狗窝前的小碗里添了水和食物,已经断奶好养活,转头连着把鸡也喂了。一大早起来要忙的事情不少,他去厨房烧火做饭,等吃完还得去山上看看还有什么能摘来吃的东西没有。春福散着一头青丝出来,拿着梳子坐在树下看着青山要挽发,才将梳子插/入发中,有人自发接了过去,一下一下从头梳到尾,用心又认真。

“还是我来,你穿这身衣裳真好看。”粉色衬得她灵动秀气了几分,透过密密匝匝树叶的缝隙投下斑驳碎光,打在她乌亮的发梢上晃到了他的眼,此刻心上一片宁静,有一人能陪伴他每一个日出日落,时光漫漫,日子悠悠。

连生两口子在院子里浇菜地,抬头见着那两人,啧啧赞叹:“瞧瞧这两口子,哪有那帮碎嘴说的不堪?样貌都是好的,站在一块不知有多相配,吃不着吐酸水罢了。咱村里有多少人想嫁季成,当我不知呢,要是给她们见着季成这么疼媳妇,估计心里气死了。”

连生推了推她,笑话她:“你这么解气做什么?真是瞎操心,得了,快给娃们做吃的去吧。”

一直到吃了午饭才收拾好东西上山。季成把家里进贼的事情记在心上,带着春福出门的时候朝着连生嫂家吆喝了一声,让她帮忙留意着点,得了回话才离开。

这次季成带她往林子深处走了走,浓密的树木间泛着湿气,走在里面觉得凉爽得很。往前走了没几步只见一棵树下长着很多蘑菇,季成往肩上的背篓里摘了些,就要离开去找别的野菜,哪怕是找点野果子给孩子们吃。往前走了几步,感觉春福没跟上来,回头看那傻丫头还蹲在那里挑拣,长得好的都被她摘了放在一块,已经不少了。

季成勾着唇将她拉起来:“摘这么多也吃不完,让它们长着又碍不着你,干什么拿它们玩。”

春福心里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在镇上她见着那么多农家人都没把蘑菇卖出去,正因为卖得人多买的人反而不急了,等着他们自己把价钱压下去,所以她没想这个时候去凑热闹。倒不如多费些功夫把这些品相好的蘑菇晒干存起来,等到了冬天就是个稀罕物,酒楼肯定大量的收,价钱自然也能卖得高些,更何况自己家后面守着这么个天然宝藏只需动动手就有钱入口袋,做什么要看着钱从眼跟前流走?

“全装回去。”

季成被她嘟嘴瞪着心中一荡,无奈叹气:“行,听你的,都带回去。”

摘了多半筐春福才停手,那些还小的让它们再长长,等过两天再来。等冬天来的这段时间家里能攒不少,到时候送金家小姐一些,她识得的人多再加上她那爽朗的性子应该不会拒绝帮自己这点小忙,忍不住看向身边这个男人,到时候他也不用再去干重活了,她没想着大富大贵只要他们两口子过得顺遂就好,若老天愿意给他们发财的机会,她也不会撅着不去接就是。

往里面走了走有一个不知深浅的湖,在太阳照射下碧波粼粼,旁边的空地上长着一片山芥菜,季成径直往前走,他方才看到有几只野鸡,这里鲜少有人踏足,它们的警惕性应该没有那么高。小时候闲着没事就到山上抓野兔,身手打小就练出来了,他把身上的背篓脱下来放在一边,找了根木棍让她赶着可能出现的凶物,春福点了点头,看着他健硕的背影走进林子里,这才发现他的腰间别着一把利斧。

她环顾四周未见什么可疑的动静,低头把能见的山芥菜都摘了放在背篓里,回去后放在锅里煮过然后再用清水泡过既能凉拌又能炒菜还能做汤,在饭桌上也能添盘。没出嫁前在田地里除草看到有灰条条,也可以摘来吃。

这些在这个时代看似寻常的东西,换了时空却让人喜爱,加了调味品拌成凉菜,爽脆的口感深受不曾和田地接触过的城市人青睐,她能认识也亏了在家附近的餐馆打工,平日里经常和各种野菜打交道,当然她要做的只是第一道工序,摘除不好的部分然后清洗,大厨对她很好,私下里教过她不少做菜的方法,所以她后来从没在吃上面吃过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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