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石与烈女 第45节 (第2/2页)
她流着鼻血,想嚎啕大哭,却又觉得眼泪都干涸了,一滴水都流不出来。
大概是流太多,如今已再无眼泪可流。
暴晒在惨白的日光下,姜瑜空洞地点了点头。
目光转向祝山海,她如行尸走肉一般,终于说出这么多年一直不肯开口的话:“祝山海,我们离婚吧。”
可面对的是早已泯灭了良心的祝山海,这婚,岂是那么好离的?
接下来的半年,祝清晨几乎为这事跑断了腿。原因是祝山海欣然同意离婚,前提是,夫妻双方分割财产。
结婚二十来年,祝山海从未往家里交过一分钱,反倒月月回来找姜瑜要钱。
不给钱就打。
姜瑜也就是个超市促销员,负责床上用品区域,每月工资微薄,除了维持家用,还得不断贴补给祝山海。
二十五年了,除了家中那套老房子,他们一无所有。
房子在老城区,院落式建筑,好几户人同住一个院子。
这些年来政府发展旅游业,他们这“苏州老园林”也不让拆迁,但说起来光鲜,实际上住在里头,苦不堪言。
下雨天渗水,艳阳天潮湿,晒个衣服都容易发霉。
祝山海很爽快,开口便是,“要么把房子给我,你们搬出去;要么房子归你们,你出三十万给我。”
三十万。
别说三十万了,就是一万块钱,姜瑜都拿不出来。
那要是搬出去呢?
搬出去,住哪?一直住在二姨家叨扰人家?
一桩离婚官司打上法庭,祝清晨与父亲对簿公堂,一桩桩一件件把这些年来的家暴事件陈述出来,包括祝山海出轨的事情,巨细靡遗都说了。
可法律有空子。
法律保护不了她和姜瑜。
离婚法清清楚楚规定,若要以一方出轨为由,要求不平分财产,须得提供确凿的出轨证据。
律师说得很清楚:“这个证据,必须是捉奸在床,聊天记录不算,他人的言论也不算。”
于是半年来,开了三次庭,花了大笔律师费、诉讼费,法院始终判决夫妻双方平分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