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巨星超模是大神 第9节 (第2/2页)
林薇与方彬对视了一眼,他的想法,自然在林薇的眼前展露无疑。苦恼的是她分明看出了对方内心的想法,却还要保持一个“我自岿然不动”的状态,不能让人看出她内心的波动,这无疑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林小姐在模特大赛上的表现,我昨天已经通过我的朋友要来了第一手资料,我有点好奇,想问你个问题。”元越突然开口问道。
她上次参加的那个模特大赛,由于是内部选拔签约模特,所以整个过程及内容都是保密的,其他人自然没有机会看到。
林薇点点头,“你问。”
“你那天的造型,是哪个造型师给你做的?”
林薇一怔后,旋即一笑,“是我自己随便弄的。”
元越不由得惊诧,那个造型他看过以后也十分感叹,那股随意中又十分独特的造型,与她那天所穿的那套衣服仿若浑然天成,完全不像是随随便便做出来的。
“实不相瞒,那天中午午休我睡过了点,来不及化妆做造型,所以我从奢入俭,干脆就想了那样一个补救的办法。”林薇伸出一个巴掌,轻笑道:“只用了五分钟就搞定了的造型。”
“天!”元越身为一个资深造型师,也从来没做过五分钟就搞定的造型,不由的感叹道:“你简直就是个天才!”
方彬随意的靠在沙发上,听了这话,无疑对林薇的兴趣更浓了一些。他心中倒是又燃起了一个想法,不过不方便现在说,等昕薇杂志的事情告一段落,他觉得可以跟林薇谈一谈。
签完合同以后,最终又确定了一下具体的拍摄时间以及拍摄流程,将时间定到了下周六,因为到时候如果一天不能搞定拍摄,兴许还要再多用周日一天。
出了昕薇杂志社,林薇捏着装着四千块钱的文件袋,迎着日头露出一抹微笑。
这是一个很好的露脸机会,她到时候一定要好好表现!
带着这么多现金尤其不方便,昕薇杂志社附近就有一家银行,林薇先去办了一张银丨行丨卡,在卡里存了三千块,只留了一千块现金,然后坐公交去了最近的电子商场。
她需要一部智能手机,这样也好方便跟外界联系。
林薇转了几家店面,挑来选去最终以四百元的价钱,买了一部相对来说还不错的二手翻新机。她现在迷上了二手电子产品,性能质量都过得去,功能齐全,关键还便宜,就她目前的经济状况来说倒还可以接受。
买了手机卡后,林薇第一个便给郑彤彤打了个电话。
郑彤彤睡得正香,林薇的电话一打进去,她一把抓过手机接听,还迷迷糊糊的发着起床气,“谁啊!大早晨的烦死啦!”
林薇将手机拿离耳边,看了一眼确定是十二点了没错,不由的抓了抓眉心。
“彤彤,中午十二点太阳晒屁股了。”
郑彤彤一听是林薇的声音,咦了一声,人也稍微清醒了一些,“薇薇?你买手机啦?”
“嗯,这是我的号码,记得存上,以后有事可以给我打电话了。”
郑彤彤这才彻底清醒,她记得林薇讲过,如果这次能拿下平面模特的事情,她就去买个手机。
她兴奋的大叫道:“你今天是不是去签合同了?你怎么也不来我家喊醒我啊!这个时候不应该让经纪人跟在你身边么!你是不是特别开心!一切进行的是不是都特别顺利?我就说了嘛你肯定行的!”
郑彤彤的滔滔不绝,听得林薇一阵发笑,“合同已经签了,钱也拿到了,所以我决定明天请你吃食堂!”
“啊?”郑彤彤瞬间蔫儿了,很绝望的控诉道:“薇薇你不仗义!拿了四千块酬劳只请我吃食堂,也忒抠门了!”
“你要理解一个穷人生活的艰辛!”林薇也不再跟她闲聊,想着自己在碧江还有没处理完的事情,她就又是一阵头疼,“我这儿还有点事儿,就先不跟你聊了,明天见!”
挂了电话之后,林薇想着郑彤彤气哼哼的模样都难免想笑。她当然不会真的抠门到只请郑彤彤吃个食堂,郑彤彤喜欢吃烧烤和火锅,下周末拍摄完毕之后再吃也不迟。
回到家里,林薇随便煮了点面吃,填饱肚子之后,立刻回到了房间打开了电脑。
她先给昕薇杂志那边发了封邮件,把她的手机号告知了对方。
随后又打开微博,搜索神秘人。
林薇第一眼看到便的便是神秘人发的最近一条微博——
【真没想到你们竟然这么给力,履行诺言,给你们的福利。】配图则是一只毛茸茸的小猫,两只前爪抱着一只手,小猫的脸则是整个埋进了那只大手的掌心里,简直萌的要命。
而那只手,肌肤白嫩细腻,骨节分明,竟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伸手去摸一摸……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商量一下冲个月榜,求留言求收藏,到时候我给你们万更呀?
感谢袋中鱼儿、77TT、古古猫、婷婷婷的地雷感谢送营养液的小仙女,爱你们么么哒!
第14章 014
一个大男人皮肤这么好,还长一双这么好看的手,简直就是罪恶。
林薇虽然不知道这个神秘人为什么要帮她推文,但既然帮了她就说明没有恶意。随后注册了个微博,取名“微笑smile”,顺手点了神秘人关注之后,转而打开作者后台。
后台上显示的收藏,呈直线上升,已经将近两千,而那留言的数目,也已经高达一千五百多!
如今碧江论坛上,原本那条说《逆途》数据诡异的帖子,已经彻底掐的不可开交,甚至有人又新开了一帖,连神秘人的节奏都带了出来。
【新人买广告宣传文章,这种行为到底该不该抵制?】不挂文名和作者,想必大家也知道楼主说的是谁。就事论事,买通微博大V帮忙打广告,究竟花了多少钱?用这种不正当途径碾压一众勤恳码字的小透明,该不该被抵制?
最后说明,楼主日收入三百+不存在眼红因素!
№0 ☆☆☆= =于XXXX-04-17 12:50:15留言☆☆☆————————————————
最近碧水已经被这个新人作者屠版了,并且我的加的几个作者群都在探讨这个作者,然后我们好几个人去搜索来看了看,竟然都被作者的文圈粉了2333
№1 ☆☆☆= =于XXXX-04-17 12:52:23留言☆☆☆————————————————
日收入三百+很多么?只有我一个人感觉楼主的口气很酸么?
№2 ☆☆☆= =于XXXX-04-17 12:50:41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