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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时有灯火 第72节 (第2/2页)

“简简,对不起。”

明天,这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她睡得很熟,唇角微微上扬,也许还做到了久违的美梦。

作者有话要说:空空写的很明显了,乃们真的一个个都看不粗来么?说好的默契呢?怀疑自己写的和你们看的不是一篇文23333

话说空空看你们评论也看得很捉急啊-_-||

ps:提个醒,各位老铁们,下章还是要淡定......

第71章

林简难得早睡, 昨天下午又睡了大半天, 第二天一早她就醒了过来,而陈淮依旧在沉睡。

她安静躺在边上,侧身,单手托腮, 看着沉睡的陈淮,那点笑意忍不住要从心底深处蔓延上来。

林简抬手从他眉峰轻轻带过,还没带到他的眉尾, 他就醒了过来, 正好捉住她不安分的手。林简脸上一热, 不过还是继续朝他怀里蹭去,右手食指在他胸口上随意乱画起来,“我哥昨天打你的时候干嘛不还手?”

林疆的身手在他同事间应该是佼佼者了,但是到陈淮这里,明显是落后一截的。那会显然是陈淮让着他的缘故。

“都说了是领教下而已。”

“我哥力气挺大的,胸口疼吗?”林简像是要检查他上半身有没有明显的瘀伤青紫, 她这样近身凑过去看,吐息若有若无的喷拂在他□□的胸肌腹肌上, 立马就幻研成了不可言说的催化剂。

大清早的, 林简一看到他精。赤的上半身, 继续无意识的吞咽了下嗓眼。

陈淮低头,在她额上轻吻了下。

她不介意再发生下一步。

然而,他却适时而止,问了个毫不相关的问题, “简简,你哥在你心里真的这么重要吗?”

“当然,没有我哥你就看不到现在的我了。说起来,你可真得好好谢谢我哥,多亏他把我带出山区念书识字考大学,要不然你都没机会认识我。”林简被他这么一问,饶有兴致的应道。

“山区?”他重复起来。

“对啊,小时候我们都住在**镇下面的**村里,那里本来就是西部偏远山区。要不是林疆在,我估计会和那里的大部分孩子一样,念到初中就去工厂打工了。”

“那——你母亲呢?”林胜他先前在博物馆外面见过一次,不过她和林疆的母亲,他却是从来没有得知过,他直觉觉得她的原生家庭环境应该会很糟糕。她难得主动提起她自己的过往,他就顺口问了一句。如果她不愿意多说,他也不会勉强。

“我母亲——我从小就没见过她。”她抽回搁在陈淮身上的右手,和他并肩平躺在床上,神色寻常,“听说她没念过书,本来住在镇上,不知道怎么的认识了林胜,知道我奶奶家里穷,她父母全都反对她和林胜往来,她干脆自己一个人跑去外省当缝纫工,听说那个时候工资一天只有一两元,她的大好青春都在外面的服装厂里度过,靠她自己省吃俭用下来的微薄酬劳帮林胜念完大学。林胜是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在我们那边县政。府工作,村里很多人遇上麻烦事了都会去找他,因为他是他们唯一一个认识的公务员。林胜很快就不耐烦去招待他们了。我母亲——我觉得她大概从林胜工作后就察觉到林胜开始嫌弃她不识字,她原本以为有孩子了就会好一些吧。他刚在县里上班的那年她就生下我哥了,等到怀上我的时候,林胜等不及看到我的出生,他就主动离职来这边了。”

“那你母亲——后来呢——”陈淮的声音开始沉闷。

“她生下我不久,听说没坐月子几天后就失踪了。有人说她孤身去省城找林胜去了,也有人说她到大城市里被人贩子拐走卖到外省的偏远山区去了。”林简像是陷入了从未有过的陌生回忆里。

看得出来,她平时应该是鲜少会去想她母亲的事情。

“我觉得我母亲是个能人,三十年前那时民智远没有开化到现在的地步,她目不识丁都有勇气漂到省外的厂里当缝纫工赚钱。我觉得她只是被林胜伤到了,躲得远远的,也不想看到我和林疆勾起那段不好的回忆,所以她就从来没回来看过我们。”她说时神色平静,没有丁点怨恨,“我觉得她不会被人贩子拐走的,即便运气差真的遇上这种概率,以她的勇气肯定也会找机会逃出,不会困在那里的。她只是不想勾起不好的回忆,我能理解。”最后一句话,她说得从容镇定。

因为她情愿相信她母亲只是不想看到林胜,连带着她和林疆都被她一起嫌弃,她也不愿意去相信她母亲也许早就遭遇不幸客死异乡了。

“简简——”他忽然伸手将她揽了过来,从小就没有父母疼爱,又是在偏僻落后的山区,他甚至不愿意去想她的童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

“不过其实我还好,我从有记忆起,林疆就已经是个小大人了,他会陪我玩,把好吃的东西留给我吃。其实没有你想象的悲惨。”她看出他的心思,开口安慰起来。然而她越是云淡风轻的安慰,他却是听得愈发心疼。

“不过有件事我倒是印象挺深刻的,我爷爷很早就病逝了,就奶奶一个人操持家里,林胜最害怕的就是被人知道他贫寒的出身,一年到头不回来。小时候家里穷到连吃饭都有困难,我有次被奶奶送到隔壁村一户没有儿女的人家,我奶奶之前也没和我说实话,只是说带我去隔壁村那边看戏班子做戏,在那户人家吃了顿午饭,我一回身奶奶就不见了。那时候也不知道逃,就晓得哭,不单哭还去乱砸东西。哭得那户人家手足无措,估计觉得我难养--我小时候脾气可暴躁了,”她说到这里忽然轻笑了一声,也没有觉得是多么苦难的过往,他却听得心口抽成一团,他不敢去想她那么小的年纪毫不知情被送到陌生人家里,一个人该会有多么的无助栖惶。虽然她没有提口半句。

“那天晚上偏偏又下暴雨,他们对我束手无策,准备第二天等雨停了就把我送回去。结果第二天一早,林疆居然找过来了。他也是第一次去那个村,不知道可以走近路,瞎摸翻了好几座山才过来找我,他不认识那户人家,还是挨家挨户问过来的。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是湿漉漉的满是泥浆,大晚上的,他那时也就十几岁而已,一个人走夜路爬山,还有电闪雷鸣,也不知道他怕不怕。我奶奶之前是瞒着他带我出门的,他为此和我奶奶吵了一架。他对我说,只要有他在,生活再难也不会把我送人的。再后来,他自己就趁着寒暑假还有周末去当苦力帮村民家里建房子搬石材拼命干活攒钱,到晚上了还去池塘里抓泥鳅黄鳝到集市上去卖钱,我哥可厉害了,就没有他不会的事情。他总是能够在开学前凑齐学费,再后来他就带我一起去学校念书了。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对我说的话,没有人会帮我们,除非我们自己努力念书,才能从大山里走出去。

我虽然听得似懂非懂,不过我在那个时候就想好了,我的哥哥,是这世上最好的哥哥,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变得有出息,至少要赚好多好多钱,让他过上好日子。”她说到这里,声音轻快,大概是想到了最美满的场景。

“我记得他念高三的时候有天忽然问我长大后想要做什么,我说想当警察,他随口就否定了我的想法,他说女孩子当什么警察,又脏又累还危险,要当也是他去当就够了。他高考结束后,我奶奶刚好生病住院了,林胜回来过一趟。他听村里的长辈说林胜在这边工作,特意报考了这边的警校,其实我知道,他想着兴许我母亲也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也说不准,他也还是想找我母亲的。他担心我一个人留在那里读书受欺负管不到,把我也带过来在这边念书。”林简一个人自言自语,而他在旁边安静的听着。

直至这一刻,他才真正理解林疆在她心中的位置,是她手足,然而又远胜手足。

所以她很久前看到墨脱那边彭荣杰和自闭症的妹妹时素未谋生就脱口而出要性命担保,因为这样刻骨铭心的手足情谊,她是从小到大真真切切感受过来的。

所以她才会为了林疆不远万里跋山涉水去找一个她自己其实具体信息都不清楚的人,只因那人是林疆藏在心头深处的恋人。

她骨子里,的确是和林疆相像的很。

士为知己者死,她和林疆,虽是手足,然而也是互为知己。

“你不知道,我刚得知董绪的噩耗时,我那时满脑海就想着林疆要怎么办?他肯定会受不了这个噩耗的,我的世界也近乎坍圮,我压根不敢去想要怎么和林开口说这事,我甚至还自私的想着要不就瞒着他,可是以他的心智其实也不可能瞒得住。还好你替我说了。还好,林疆状态比我想象中的要好。他一直都是这样,刀枪不入。我要抓紧去实现我小时候的梦想,我要赚好多好多钱,过几天我要回去上班了,我得让林疆早点享清福。”最后一句,她说得掷地有声,大概是很有自信完成这个深藏多年的念想,眸间澄亮如星光,刺得他不忍再看。

他有一瞬间,甚至开始打退堂鼓。

然而,他还是忍住了。

林简起来后,林疆已经做好早餐了。只有白粥,还有林简很久前买来放在冰箱里的腐乳。

“你看我哥多勤劳,明天好轮到你做早餐了。”林简对陈淮打趣起来,有几分女主人的架势,一碗白粥,她都能吃得津津有味,只因为身边有她在这世上最最看重的两个人。

“简简,我待会去趟超市,你要买什么我顺便给你带过来。”吃过早餐,林疆准备出门。

“我和你一起去吧,小区过去几个路口就有个大超市。”林简随口应道。

“董绪的衣服上有好几处缝线都开裂了,你上午在家帮我补下吧,以后好穿。”林疆神色如常吩咐了一句,仿佛口中提到的董绪还是如常过活着,而非和他阴阳相隔。

她一瞬间就杵在原地,不过还是点头应承下来了。

林疆快近中午回来,林简已经把董绪的那件旧衣服补好脱落的缝线了,并且熨烫整齐。林疆回来后依旧去厨房忙活,他像是突然间对下厨起了莫大的兴趣。林简就怕他闲得没事干发慌,乐得他找点事情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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